新发展格局下我国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态势与展望

编辑日期:2021-03-31 作者: 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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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期间,我国将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优化区域高等教育资源布局,推进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振兴。这对我国高等教育集群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

    一、我国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态势与特点

    (一)国家战略部署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我国高等教育区域发展战略的重点有所不同。改革开放前,高等教育空间布局服务于经济建设的需要,具有明显的计划性特征,整体上处于相对均衡状态。改革开放后,中心城市办大学成为我国高校空间布局再生产的重要形式。高校与产业集群及城市的互动显著增强,区域之间的空间差异性问题凸显。

    21世纪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体系,高等教育区域发展进入“协调发展”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实施区域战略部署、统筹推进,逐步形成了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的战略规划,致力于推动形成东西南北联动发展新格局。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加快形成点线面结合、东中西呼应的教育发展空间格局,为我国高等教育集群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区域高等教育资源集聚优势明显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在区域布局范围内逐渐呈现集群分布的发展态势,这种集群分布的特点是高等教育发挥功能集聚—溢出效应,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从全国范围来看,我国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川渝陕(以成渝地区为核心)四个区域高等教育集群的资源集聚具有明显的优势。四个区域拥有全国44.72%的普通高校,77.37%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其中,京津冀区域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数最多,长三角区域的普通高校数在四个区域中位居榜首,川渝陕区域的普通高校数仅次于长三角区域。根据排名,粤港澳大湾区有8所高校位列2020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的前500名,体现出明显的高等教育资源集聚优势。

    (三)高等教育区域协同模式不断拓展

    经过改革开放不断探索,我国高等教育集群发展模式逐步形成多种模式。如京津冀地区开展高校联盟建设,鼓励京津冀高校开展协同创新攻关与成果转化应用,推动高校创新支撑服务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集群发展。长三角区域高等教育集群合作已基本建立相对健全的分层分类横向合作共享机制,初步形成以政策目标为导向、同类同级高校主动参与的区域高等教育集群发展态势。川渝陕地区成立了高校联盟,计划在高端智库创建、产教深度融合、学科专业优化、基础教育引领等方面开展合作与交流。粤港澳大湾区已初步形成“研究型大学—应用型大学—高职院校”的高等教育集群架构。

    高等教育集群范围内的区域协同发展主要侧重于建立高校联盟以及推进师生教学层面的校际交流,近年来正逐步向合作研究、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等层面深入拓展。

    二、我国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制约因素

    在新的发展格局下,我国高等教育集群发展面临教育资源分布、发展动力、制度壁垒、文化差异等因素的制约。

    (一)条件制约:集群资源配置分布不均衡

    第一,从集群内部的比较来看,四大高等教育集群的资源基本集中在中心城市,省际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资源分布差异较大。第二,从集群之间的比较来看,四大高等教育集群发展并不平衡。第三,从国际高等教育集群发展趋势来看,我国高等教育集群发展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二)机制制约:集群发展内生动力不足

    目前,我国形成的四大高等教育集群首先源于地缘与文化上的相似性,但同时,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主要动力更多来自国家的政策驱动,而非经济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诉求。其次,从合作的层次来讲,目前高等教育集群内的高校合作主要局限于同类型、同级别的高校之间,而区域内不同类型的高校,之间还缺乏合作的主动性以及实质性合作模式。

    (三)制度制约:集群发展合作分歧较大

    首先,教育体制的制约。一方面,在高水平大学深度协作的制度条件主要还停留在以政府协议为主的政策导向型机制上,缺乏立法先行的法治推行型合作方式,各级各类教育之间的沟通衔接缺乏共同参照的依据,难以实现等值互认。其次,行政管理权限的冲突。省际合作存在不同行政区划管辖权限壁垒和利益诉求差异,为区域内高等教育的合作与交流带来障碍。第三,政府权力与高校自主权的冲突。目前我国高等教育集群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发展模式,政府权力会在一定程度上与高校自主权发生冲突,对高等教育集群的融合发展带来挑战。

    三、我国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优化空间布局,凸显高等教育资源集聚效应

    “十四五”期间我国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战略任务是优化集群内部高等教育空间布局与资源配置,夯实东西南北综合联动发展新格局。

    第一,充分发挥北京优质教育资源优势、天津职业教育资源优势、河北高等教育体系可塑性与土地承载能力充足等优势,疏解北京部分高等教育资源,提升职业教育资源协同配置和拓展效果;立足雄安新区吸纳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探索京津冀区域高等教育集群发展新高地。第二,立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进行川渝陕区域高等教育一体化制度设计,充分发挥川渝陕三地高等教育资源优势,提升西部高等教育整体实力。第三,优化长三角区域高等教育园区规划布局,解决园区内部机构之间的利益分配与风险共担问题;吸引域外高校或科创企业入驻园区,创造全面、多元、包容的大学城市发展生态。第四,发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核心引领和龙头作用,以点带面发展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新格局。

    (二)打破区域壁垒,完善高等教育集群发展长效机制

有学者提出“高等教育集群治理”的概念,即治理主体通过制度供给、协约订立和文化建构,引导各高校建立共同使命和共同价值观,持续改进集群及各成员高校的知识生产方式和知识生产能力。

    第一,国家与地方层面应进一步明确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功能定位,建立国家及区域层面高等教育协同发展机制,完善省际协调沟通机制,将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纳入区域和地方发展规划。第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强化统筹意识和全局观念,联合建立区域高等教育一体化管理机构;推动相近类型或层次的高校形成高质量发展同盟,以现代产业链为核心打造高等教育纵向集群品牌。第三,引导和鼓励高校拓展融资渠道,搭建区域需求导向的产学研合作平台,健全各级各类高校产教融合机制。第四,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促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第五,加强区域空间布局调整与资源配置的财政保障和经费投入。吸引社会力量进入高等教育领域,支持区域高等教育集群发展重点项目建设。

    (三)深化产教融合,强化高校科技创新优势

    强化区域内高校与科研院所的科研创新优势,促进产学研高质量融合发展,是高等教育集群发展的重要途径。

    第一,充分发挥高等教育集群内高校与科研院所的集聚优势,打造产学研融合的高等教育集群。第二,根据区位特点和高校类型,探索多样化的产学研融合发展途径。第三,系统规划和建设高等教育集群科技创业园区,发挥高校与创新企业的集聚优势,以优势学科专业和产业需求为牵引,培育创新企业孵化器,支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反哺高校人才培养与科研创新。第四,教育行政部门与科技工信部门要明晰高等教育集群发展与产业经济发展之间的互助关系,积极推动高等教育与行业产业深度融合。

(摘编自《高等教育研究》2021年第3期  作者:钟秉林 王新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