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共生”视角理解和把握新时代的历史方位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大判断,并在微观、中观和宏观上指向人与自然、人与人、国与与国关系发展进入新阶段,这三个方面都指向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一个共同标识——共生。共生在不同的视城中有不同的诠释:人与自然的共生体现在“生存”;社会生活的共生体现在“民生”;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生体现在“生生不息”。新时代历史方位中的“共生”,不但具备多元化的新特征,而且有更深远的理论诉求。以“共生”视角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有助于着力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协力构建“天人合一”的和谐社会,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
一、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新的历史时期主要指结成相互依存的“生命共同体”。“生命共同体”的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这一思想表明人与自然界不是孤立存在的,是由自然界发展而来,且本身就属于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是以自然资源的消耗为前提的,人的生存必须与自然界之间有密切的联系,人类和自然界组成了一个矛盾统一体。
人与自然和谐是人类生存的前提,二者是不可分割的共同体。从人类的整体长远利益出发,人们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才能促使自然界生态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并推动人类社会的文明和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目标。
二、社会生活中的“民生共生”
党的十九大报告不仅提出我国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而且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作出了新的判断,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表明人民对党和国家有了更多新的期盼以及今后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任务有了更多新的内容。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变的这一划时代的重要战略判断从更深层次上诠释了“以人民为中心”以及“民生共生性”的发展思想。
1.从朴素的“民生”理念到“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
2.新时代直面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
3.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大民生观”。
中国社会“民生共生性”的实践与发展成效指向着共同富裕的目标,为我们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国梦是国家的梦、民族的梦,但最终是人民的梦。“人民梦”的核心是民生建设,是全体人民全面发展之梦。那么,在新的历史方位下,为了实现“人民的梦”,就需要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共生”
当前,全球经济仍未摆脱低迷,国际政治不确定性增加,全球性的问题层出不穷,为了更好地应对新时代的各种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3年年会开幕式上发表的主旨演讲中提出,“应该牢固树立命运共同体意识”。之后,又多次强调“命运共同体”,并指出:“当今世界,各国相互依存、休戚与共。我们要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断继承前人的优秀思想并超越了传统思想,立足于本国现状、着眼于未来发展,不断把中国的发展融入世界的发展进程,以中国自身发展促进世界各国发展,使世界各国人民的命运紧密相连,形成鲜明的共同体体系。
1.中华民族的“天下情怀”。
2.新时代主题下“合则强,孤则弱”。
3.以合作共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共生”是各国人民的桥梁。今天的中国与世界同喜同悲,与世界同呼吸、共命运,这更加需要我们从全球层面来思考人类的共同命运,向世界呈现一个生动的“中国梦”。人民是历史推动者,世界各国人民都是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力军,只有各国勠力同心,共建、共享,才能使“人类命运共同体”大放光彩。
(摘编自《中国高等教育》2018年第10期 赵常兴,何婉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