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校本研究项目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6-03-28 作者: 阅读:1
各单位、各部门:
为促进学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提升学校内涵发展能力与管理水平,根据《安徽新华学院校本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第二批校本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原则上应从《安徽新华学院第二批校本研究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1)中选择项目名称,其中类型化项目选题可结合工作实际及学科专业性质等特点进行相应具体化。
二、项目申请及审批流程
1.申请人立足自身岗位职责,科学选题并规范填写《安徽新华学院校本研究项目申请书》;
2.发展规划处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
3.发展规划处将通过评审的项目报校务会审议,对审议通过的项目正式立项。
三、有关要求
1.项目申请人为学院中、基层管理人员,以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请人应根据实际研究需要组建研究团队,所列课题组成员需征得本人同意并能够真正参与项目研究工作,鼓励跨部门组建研究团队。
2.申请人应立足本岗申报,选题研究内容要与岗位职责直接相关,其成果应在管理制度建设以及工作机制改革中得到具体体现。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参与1项,项目成员参加项目申报不得超过2项。研究周期为1年。
4.请各申请人于4月21日前将《安徽新华学院校本研究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至柳莉OA,纸质版交至发展规划处办公室(行政楼209室)。联系人:柳莉,内线2055。
发展规划处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