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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2018年度校本研究项目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7-11-28 作者: 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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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各部门:

    为促进学校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提升学校内涵发展水平与管理能力,根据《安徽新华学院校本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17~2018年度校本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1.从学校实际工作及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出发,结合《2017~2018年度校本研究项目参考选题》(见附件1)确定研究主题。

    2.可自主确定研究主题,必须与学校发展中需要研究解决的实际工作紧密联系。

    二、项目申请及审批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科学选题并规范填写《安徽新华学院校本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2.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

    3.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将通过评审的项目报校务会审议,对审议通过的项目发文立项。

    三、有关要求

    (一)申请条件

    1.项目申请人为学院中、基层管理人员,以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请人根据实际研究需要组建研究团队,所列课题组成员需征得本人同意并能够真正参与项目研究工作,鼓励跨部门组建研究团队。

    2.申请人应立足本岗申报,选题研究内容要与岗位职责直接相关,其成果应在管理制度建设以及工作机制改革中得到具体体现。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参与1项,项目成员参加项目申报不得超过2项。研究周期为1年。

    4.在研项目或未结题的校本项目负责人,不予申请本次项目。

    (二)材料提交

     请以部门为单位于12月18日下班前将《安徽新华学院校本研究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需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安徽新华学院2017~2018年度校本研究项目汇总表》纸质版(见附件3,1份,盖单位章)交至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办公室(行政楼31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朱玉娟OA,未尽事宜请联系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朱玉娟,联系电话:65872055。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