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校本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7-11-28 作者: 阅读:1
各项目负责单位:
根据《安徽新华学院校本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2016年立项的校本研究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要求
1.《安徽新华学院校本研究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1);
2.不少于1万字的《安徽新华学院校本项目研究报告书》(格式见附件2);
3.调研报告、论文、实践成果等项目研究的成果材料;
二、延期要求
尚未完成项目的课题组,请填写纸质版《安徽新华学院校本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见附件3),交至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审核备案。
三、材料提交
请于11月30日下班前将以上结题材料或延期申请书(纸质版)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和所在单位盖章后,交至发展规划处(行政楼312办公室),结题材料电子版发至发展规划处朱玉娟OA。
未尽事宜请联系发展规划处朱玉娟老师,联系电话:65872055;QQ:1214179129。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