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概要)

编辑日期:2019-12-15 作者: 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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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分为“发展背景、总体要求、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加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标准建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推进规划实施”等十二章。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

    一、规划范围

    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以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盐城、泰州,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安徽省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27个城市为中心区。

    二、战略定位

    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全国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三、发展目标

    一是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二是科创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基本建立,三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实现,四是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能力显著提升,五是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水平明显提高,六是一体化体制机制更加有效。

    四、七大领域发力一体化

    (一)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一方面,明确发挥上海龙头带动作用,以上海“五个中心”、“四大品牌”建设,推动上海品牌和管理模式全面输出,服务辐射长三角。另一方面,提出加快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实现都市圈内教育、医疗、文化等优质服务资源一卡通共享。

    (二)加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建设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科创+产业”道路,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以科创中心建设为引领,打造产业升级版和实体经济发展高地。以下产业将迎大发展:

    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汽车、绿色化工、纺织服装、智能家电十大领域,强化区域优势产业协作,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建设一批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形成若干世界级制造业集群。

    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大飞机、智能制造、前沿新材料十大重点领域,加快发展新能源、智能汽车、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延伸机器人、集成电路产业链,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面向量子信息、类脑芯片、第三代半导体、下一代人工智能、靶向药物、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治疗、基因检测八大领域,加快培育布局一批未来产业。

    (三)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

    协同建设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共同打造数字长三角;协同推进跨区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省际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四)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五)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共享高品质教育医疗资源,推动文化旅游合作发展,共建公平包容的社会环境。其中,在共享高品质教育医疗资源方面,强调:

    一是推动教育合作发展。协同扩大优质教育供给,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率先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引导各级各类学校高质量发展。推动大学大院大所全面合作、协同创新,联手打造具有国际影响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鼓励沪苏浙一流大学、科研院所到安徽设立分支机构。推动高校联合发展,加强与国际知名高校合作办学,打造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昆山杜克大学等一批国际合作教育样板区。共同发展职业教育,搭建职业教育一体化协同发展平台,做大做强上海电子信息、江苏软件、浙江智能制造、安徽国际商务等联合职业教育集团,培养高技能人才。

    二是打造健康长三角。优化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大力发展健康产业,持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推动大中城市高端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布局,采取合作办院、设立分院、组建医联体等形式,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覆盖范围。依托优质医疗资源、现代医药产业、养老产业,制定区域产业资本和品牌机构进入当地养老市场指引,培育养老从业人员专业化市场,支持民营养老机构发展。

   (六)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

   共建高水平开放平台。协同推进开放合作,深化科技、教育、医疗等国际合作,提升国际友城合作水平,加强高端智库国际交流。合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七)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坚决破除制约一体化发展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建立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形成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开放市场,完善多层次多领域合作机制。以下为重点举措:

    全面实施全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政策协同,在企业登记、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投融资、财税分享、人力资源管理、公共服务等政策领域建立政府间协商机制。

    促进要素市场一体化。加强各类资本市场分工协作。加快金融领域协同改革和创新,促进资本跨区域有序自由流动。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依法合规扩大发行企业债券、绿色债券、自贸区债券、创新创业债券。鼓励地方政府联合设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投资专项资金。支持上交所在长三角设立服务基地,搭建企业上市服务平台。

    建立各类市场主体协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鼓励民营经济跨区域并购重组和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摘编自长三角产业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