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点摘编

编辑日期:2020-07-31 作者: 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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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旨对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做出要求。

    一、总体要求

    遵循高校教师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破除束缚高校教师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激发高校及教师活力、动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指导意见》提出坚持五大基本原则:以德为先,教书育人;以人为本,创新机制;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分类实施,自主评价。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围绕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评价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高校教师职称制度。

    (一)健全制度体系

    1.创新岗位类别。一般设有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岗位类型。高校可根据自身发展实际,设置新的岗位类别。

    2.健全层级设置。高校教师职称设置初级、中级、高级,其中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有条件的高校可探索实行教师职务聘任改革。

    (二)完善评价标准

    1.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完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2.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把课堂教学质量作为主要标准,提高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在评审中的比重。突出教书育人实绩,注重对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的评价。

   3.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帽子”、唯论文、唯项目等倾向。不把论文、专利、承担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等作为限制性条件。逐步规范学术论文指标,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引用榜单等仅作为评价参考,不以SCI(科学引文索引)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对国内和国外期刊发表论文要同等对待,鼓励更多成果在具有影响力的国内期刊发表。不得简单规定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等条件。不得将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职称评定的限制性条件,职称申报材料不得设置填写人才“帽子”称号栏目,取消入选人才计划与职称评定直接挂钩的做法。

    (三)创新评价机制

    1.分类分层评价。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师,按照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岗位类别,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科技等不同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不同研究类型,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分层评价标准。

    2.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工程方案、教案、著作、论文等多种成果形式。注重质量评价,防止简单量化、重数量轻质量,建立并实施有利于教师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

    3.创新评价方式。鼓励采取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同行评议、业绩展示等多种灵活评价方式,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健全完善外部专家评审制度。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探索国防科技等特殊领域人才评价办法。

    4.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引导教师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以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等,在严把程序的前提下,可制定较为灵活的评价标准,畅通人才发展通道。

    5.完善信用和惩处机制。建立申报教师、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诚信承诺和诚信信息共享机制。

    6.健全聘期考核机制。科学合理设置考核评价周期,聘期考核与其他考核相互结合,并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等考核周期。严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专科生)授课制度,连续三年不承担本科(专科)课程的教授、副教授,转出教师职称系列。

    (四)落实自主评审

   1.下放职称评审权。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自主组织评审、按岗聘用,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等学校,可采取联合评审的方式。职称评审办法应包括教师评价标准、评审程序、评审委员会人员构成规则、议事规则、回避制度等内容。高校制定的教师评价标准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可结合实际明确破格条件。

    2.加强监管服务。加强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管,开展业务指导,搭建平台,优化服务,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提供支持。

    (五)优化思想政治工作评审

    1.规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评审体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评审纳入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体系,高级岗位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建立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的评价标准,可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网络理论评论文章、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上发表的理论文章等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成果评价范围。

    2.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为教师的基本职责,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兼职教师的工作量。晋升高一级职称的青年教师,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等相关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六)实行评聘结合

    1.高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管理岗位设置,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并将通过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实现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有效衔接。

   2.对本高校评审通过、已经取得高校教师职称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时不再需要经过评委会评审。

    三、组织实施

    《指导意见》要求地方各地各高校加强领导,优化服务;严格程序,确保公正;科学谋划,稳妥推进。

 (摘编自职教圈微信公众号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