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点摘编

编辑日期:2020-07-31 作者: 阅读:1
【字体:

    近日,教育部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纲要》),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一、劳动教育性质和基本理念

    《指导纲要》阐明了劳动教育的内涵和特征,指出“劳动教育是发挥劳动的育人功能,对学生进行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教育活动”,它具有鲜明的思想性、突出的社会性和显著的实践性三大特征。

    此外,《指导纲要》强调了劳动教育的四大基本理念:一是强化劳动观念,弘扬劳动精神;二是强调身心参与,注重手脑并用;三是继承优良传统,彰显时代特征;四是发挥主体作用,激发创新创造。

    二、劳动教育目标和内容

    《指导纲要》提出劳动教育的总体目标为: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的培养要求,全面提高学生劳动素养,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

   劳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中的知识、技能与价值观。在学段要求方面,《指导纲要》要求职业院校重点结合专业特点,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职业劳动技能水平,培育积极向上的劳动精神和认真负责的劳动态度。组织学生持续开展日常生活劳动、定期开展校内外公益服务性劳动、参与真实的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等活动。此外,《指导纲要》要求普通高校要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注重围绕创新创业,结合学科专业开展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积累职业经验,培育创造性劳动能力和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使学生掌握通用劳动科学知识、巩固良好日常生活劳动习惯、强化服务性劳动、重视生产劳动锻炼。

    三、劳动教育途径、关键环节和评价

    《指导纲要》明确了劳动教育的四条主要途径:一是独立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职业院校的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二是在学科专业中有机渗透劳动教育,三是在课外校外活动中安排劳动实践,四是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强化劳动文化。

    《指导纲要》指出劳动教育的关键环节为讲解说明、淬炼操作、项目实践、反思交流、榜样激励。此外,要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评价形式包括平时表现评价、学段综合评价和开展学生劳动素养监测。

    四、学校劳动教育的规划与实施

    《指导纲要》强调学校是劳动教育的实施主体,需形成劳动教育总体实施方案,并要研究制定“学校学年(或学期)劳动教育计划”,使二者相互配套、衔接。学校在劳动教育规划时要注意处理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一是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的关系,二是劳动教育与其他教育活动的关系,三是劳动的传统形态与新形态的关系。

    《指导纲要》明确劳动教育的实施机构与人员,要求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做好劳动安全风险防范与管理;建立协同实施机制。

    五、劳动教育条件保障与专业支持

    《指导纲要》提出要切实加强条件保障、专业支持和督导评估,整体提高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质量和水平。

   其中,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要求推动中小学、职业院校与普通高等学校建立师资交流共享机制,建立劳动课教师特聘制度。高等学校要加强劳动教育师资培养,有条件的院校开设劳动教育相关专业。把劳动教育纳入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师、辅导员培训内容,对承担劳动教育课程的教师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劳动育人意识和专业化水平。

(摘编自教育部门户网站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