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等教育“产能过剩”的隐忧不容忽视
10月2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这是高等教育法第一次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发现,高等教育法还存在一些实施不到位、落实不彻底的问题。
一、高校同质化现象依然突出
检查发现,一些高校办学定位不科学,学科专业特色不鲜明,人才培养的层次类型不合理,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不紧密。在引导普通本科高校转为应用型大学方面,有方向、少路径,政策支持不够,缺乏典型示范引领。
高校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需求的高质量成果不多,能有效转化的更少。经济社会发展最为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十分紧缺,人才供给和市场需求“对不上”,毕业生就业难问题逐渐显现,高等教育“产能过剩”的隐忧不容忽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人才培养不足,全科医生、幼儿教师、家庭护理等民生急需专业人才相对匮乏。
检查组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一些高校的办学思路还没有真正转到服务国家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上来,对社会需求把握不精准,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还未完全建立。
检查发现,高校同质化现象依然突出,一些高校学科专业设置雷同、重复,跟风设置门槛低、投入少的热门专业;一些高校升格或更名后定位不明确,与行业企业需求脱节。
中西部地区国家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数量较少,“双一流”建设滞后,在办学水平和质量上与东部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老工业基地、民族地区高校经费投入不足,发展相对滞后。
检查组认为,出现这些问题,有认识偏差、利益导向的原因,也与政府部门缺乏分类评价引导有关。检查还发现,高职分类招考改革有待完善,高职院校吸引力相对偏弱,社会认可度较低,考生报考高职院校的积极性不足,有的地区分类招考改革不到位、不彻底,不同程度存在重文化基础测试、轻职业技能测试的现象。
报告建议,研究制定高等学校分类设置标准和办法,建立不同类型高等学校的经费投入、人事管理、质量评估、监测评价等制度,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差异化发展,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格局。面向未来,超前布局一批前沿性和引领性学科专业,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支柱产业紧缺人才培养。
二、及早储备一批高层次人才
检查发现,不少地方的高校长期受编制不足的影响,教师缺口较大。
有的省近2/3本科高校生师比不达标,有的省相当一批高校生师比超过22:1,未达到国家基本办学要求(18:1)。高端人才引进难、培育弱,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学术大师和学科带头人数量不足。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不高,技术技能人才难以进入教师队伍。教师考核未能充分考虑学科和岗位特点,导致一些教师不能安心教学科研“坐冷板凳”,“兼职当主业,授课当副业”。西部和东北地区高层次人才流失严重,已成为当地高校发展的“痛点”。有的省份在5年间副高职以上专任教师流出流入比超过3:1,有的高校近3年高层次人才队伍呈现负增长状态。
报告建议,坚持引育并举,以育为主,重点培养、大胆使用、及早储备一批高层次人才。促进人才良性竞争和有序流动,引导人才资源向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流动,有效遏制一些地区和高校人才恶性竞争,逐步构建适度开放、合理规范的人才流动机制。
三、有的高校生均拨款比国家标准差一半
从检查情况来看,不同类型高校之间投入不平衡问题十分突出。中央部属高校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在获取经费和资源投入上明显占优,与地方普通院校差距普遍拉大。由于地方财政收支压力大,一些地市举办的高校生均拨款未能达到国家标准,有的高校差了近一半。许多地方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和专业教学设施装备资金缺口较大,欠账较多。
报告建议,统筹考虑当前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实,整合中央和地方、校内和校外各方资源,继续支持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高校改革发展。尽快研究出台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升级版,从制度设计、政策引导、资源投入上进一步向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倾斜,引导和支持中西部高校从“被动输血”向“自我造血”转变。
统筹谋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等工作,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研平台建设,长江学者、杰青等高层次人才项目上继续给予倾斜。
(摘编自网易新闻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