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振元:未来可从7个方面改进审核评估
首先审核评估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管用的办法。经过对630余所高校的实践评估,审核评估得到了普遍的肯定,认为其是教育行政部门促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的一个管用的办法。这种评估是平静的评估、管用的评估。所谓平静的评估,就是不大折腾学校,学校以“平常心”对待,教学工作按“日常态”呈现,没有什么太矫揉造作的东西;所谓管用的评估,就是对学校工作有很重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在对学校如何准确定位,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如何符合学校定位的要求,如何深入进行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以及促进教学条件改善和师资保障等方面,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其次审核评估是政府对高等教育质量管理的适切的办法。高等教育质量的责任主体是高等学校。同时政府对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又负有管理责任。高等教育的复杂性决定了政府对高校管理的复杂性。由于这种高度复杂性,政府对学校的管理应该以宏观管理和间接管理为主,而高校应当发挥主动性,依法自主办学。因此,政府的依法宏观管理与学校的依法自主办学之间要有一个适切的办法。在高等教育质量管理上同样需要一个适切的办法,使高校负起主体责任,政府负起宏观管理责任,共同对人民负责。审核评估就是一种适合于政府依法管理高等教育质量的办法。
“审核”这个词来自会计学,是对管理对象在工作中对预定目标的符合度、有效性进行审查和核实,是对被评估对象是否达到了自身设定目标的检查。这种方法被英国等一些国家引入教育领域,比如英国的大学拨款委员会,用审核的办法检查拨款的效率和合理性,不设定统一标准,重点考查资金使用与预定目标的符合度、有效性,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我们在反思自身实践的过程中学习这种办法,在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中,国家也不设统一的标准,而是看各个高校对于自己设定的办学目标、人才培养目标的符合度、达成度、保障度等,形成写实性的报告,形象的说法叫“用各个学校自己的尺子来量自己”。这种办法,既较好地适应了高校依法自主办学的要求,也较好地适应了政府关注高校办学目标的符合度、达成度的要求。
最后要不断完善常态化的制度安排,使评估更加规范。历时5年对630余所高校的审核评估实践取得了丰硕成果和丰富经验,但需要进一步改进对审核评估工作常态化的制度安排,使之更加规范。所谓常态化,就是使审核评估成为一种正常的状态;就是长期去做,而不是今天做明天不做,不因领导关注重点的转移而改变;就是有相对稳定的预期,不是朝令夕改,基层不知所措。综合考量,我认为可以从以下7个方面加以改进:
第一,把本科教学评估向本科教育评估拓展。“教学”拓展成“教育”,一字之变更加突出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局限于教学的范围,而是用立德树人的眼光,增加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考查,增加对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等。当然,这种评估仍然应该以教育教学为主,以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教学效果为重点,因此也可以说是本科教育教学评估。
第二,把定性的评价和定量的评价结合起来,加强评估的刚性。上一轮评估中,几乎都是写实性评价,定性评价多。今后可以增加若干定量指标,比如教育教学条件、师资队伍、教授给本科生讲课的时数等,从而引导学校把更多的资源配置到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上。这些定量的指标还可以分优良中差的等级,增加评估的刚性。
第三,在评价的内容和重点上,要更加关注教学工作的实体内容。涉及教学工作的核心部分,诸如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学生学习体验、学生发展等要重点审核。同时,可以根据一个时期的变化,强调突出问题,特别在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条件改善等相对薄弱环节可根据情况加以强调。这也体现了评估内容的主题稳定、重点突出和与时俱进。
第四,加强对评估结果的使用。评估结果不只是内部反馈,而应该在一定的范围予以公开;把对上一轮评估的整改情况作为下一轮评估的入场条件;有些还要与资金支持相挂钩。这样做,有利于评估后的整改工作,以此强化以评促建的作用。
第五,加强信息技术、大数据方法在评估中的使用。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的使用,包括用视频技术使评估专家了解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用大数据方法使评估专家对被评估学校的情况了解更便捷、更深入、更准确,用互联的方法加强专家与师生的沟通,更便于专家做出全面的判断。
第六,充分利用专业认证的结果。专业认证的结果和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应该联动起来,尊重专业认证的已有结论,不要进行重复审核,同时应关注专业认证对其他没有进行专业认证的专业的带动作用。
第七,加强与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耦合。审核评估是外部质量保障工作,5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才进行一次。经常性的工作更应该体现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上,并且经过持续努力在学校里形成普遍的质量意识和良好的质量文化。因此,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和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要有良好的耦合关系,使外部质量保障的工作更好地促进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发挥经常性的持续改进的作用。
(摘编自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网站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