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肺炎被宣布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并没有“疫区国”一说

编辑日期:2020-01-31 作者: 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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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时间1月31日,世界卫生组织总干谭德赛在瑞士日内瓦宣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他强调,《国际卫生条例》并无疫区国之说,只有“受染地区”这个概念。只要有疫情的地方,就是受染地区!

    一、什么是“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

    2003年非典爆发后,2005年世界卫生大会修订了《国际卫生条例》,建立“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机制(英文全称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简称PHEIC)。目的为帮助国际社会预防和应对有可能跨越国界、并威胁全球的紧急公共卫生风险,同时避免对国际交通和贸易造成不必要干扰的适当方式。

    《条例》对“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是“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他国家的公共卫生风险,以及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的不同寻常事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情况严重、突然、不寻常或意外;

    (二)公共卫生影响超出了受影响国家的边界;

    (三)可能需要立即采取国际行动。

    二、谁有权定义“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定义国际公共卫生事件的决策权在于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每次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总干事会任命一个应急委员会(IHR Emergency Committee)。总干事从《国际卫生条例》确定的专家名册里挑选成员组成委员会。名册里的主要是疾病控制、病毒学、疫苗开发或传染病流行病学等领域的国际专家,其中必须有一个疫情所在国的成员。

    该委员会就疫情向世卫总干事提供技术性建议,主要包括:

    (一)疫情是否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发生疫情的国家或其它国家为防止或减少疾病国际传播以及避免对国际贸易和旅行造成不必要干扰而应采取的临时建议;

    (三)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否结束。

    总干事根据专家组意见,最终决定是否将某个疫情定为国际公共卫生事件。

    三、世卫应急委员会对中国的建议

    谭德赛说:“世卫相信中国的疫情一定能得到遏制,如果不是中国做出的巨大努力,全球受感染的人数会更多”。同时,世卫应急委员会对中国作出以下建议:

    (一)实施全面的风险通告策略,定期向公众通报疫情演变,疫情的预防和防护方法,以及为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

    (二)加强公共卫生体系措施遏制当前的疫情;

    (三)确保卫生系统的弹性并保护医护人员;

    (四)与世卫及其伙伴合作,研究疫情流行病原理、演变以及遏制的措施;

    (五)共享所有感染人病例的完整数据;

    (六)加大力度确定疫情爆发的病毒来源,并及时与世卫分享;

    (七)继续执行在国际和国内机场口岸的检疫工作,是及早发现有症状的旅客,以便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和治疗,但要最大程度减少对国际交通的影响。

(摘编自冰川思想库微信公众号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