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区域治理的构成要素探析

编辑日期:2019-10-31 作者: 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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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中职教育”)是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区域治理是中职教育发展的有效路径,而切实推进中职教育区域治理,需要对中职教育区域治理的构成要素进行系统深入分析。

    一、区域治理是中职教育发展的有效路径

    第一,中职教育区域治理能够打破生源的地域限制。中职教育区域治理能够打破生源的地域限制,促使区域内学生平等享有选择不同城市中职教育的权利,从而解决中职教育“有生源、缺资源”和“缺生源、有资源”的生源问题。

    第二,中职教育区域治理能够促进区域内中职学校师资的共建共享。通过区域治理,建立区域中职教育人才共享机制,不仅能够促进区域内各中职学校教师之间共享教育教学资源,也能够促进区域内师资的流动、互派,提升区域中职教育的师资力量。

    第三,中职教育区域治理不仅能促进政府之间、中职学校之间、企业与中职学校之间的合作,也能促进职业教育资源在区域内的流动和共享。中职区域均衡发展是要通过区域内政府之间、学校之间、企业与学校之间的互动与合作,促使区域内中职教育形成办学合力,促进区域内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以实现利益共享格局,进而推进中职区域均衡发展。

    第四,中职教育区域治理不仅鼓励中职学校,也允许非政府组织、教师、家长、社区、企业等社会主体参与中职教育的管理、决策、监督和评价等活动。在中职教育区域治理过程中,政府不再是唯一的管理主体和权力中心,中职学校享有更多的自主办学权。

    二、中职教育区域治理的构成要素

    (一)中职教育区域治理的主体

    1.政府。政府是中职教育区域治理的重要主体。其发挥的主要作用包括:第一,管理者作用;其二,举办者作用;其三,监督者作用;其四,资源配置作用。

    2.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学校所起的作用包括:一是依法自主办学,走特色发展的办学之路;二是参与区域中职教育决策、监督和评价;三是协调区域中职教育资源,促进校企合作。

    3.教师、学生及家长。教师是构成中职学校内部民主权力的重要力量;学生和家长也享有参与学校决策、监督和评价的权利。

    4.非政府组织。这些主体主要有行业协会、基金会等。其中,行业协会是中职教育区域治理的重要参与者,主要作用包括:其一,行业的人才需求和人才标准直接影响中职教育办学方向;其二,能够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区域中职教育进行监督与评价;其三,具有行业服务功能,为区域中职教育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5.企业。企业在治理中的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为区域中职教育提供经费支持、技术指导、领导决策;二是参与中职学校的学校招生、师资管理、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专业设置等活动;三是参与中职教育办学的监督与评价。

    6.社区。社区作为治理的主体,主要发挥中介、协调、监督和评价的作用:第一,社区充当中职教育区域治理的中间组织;第二,社区是区域中职学校与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的媒介;第三,社区可以为中职教育区域治理目标的实现提供各种支持;第四,社区在区域中职教育治理中起着重要的监督和评价作用。

    (二)中职教育区域治理目标

    1.实现区域中职教育均衡发展。

    2.促进区域中职教育质量提升。

    3.实现区域中职教育资源共享。

    4.增进中职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5.推进区域经济社会民主化进程。

    (三)中职教育区域治理机制

    1.对话协作机制。对话协作机制是指中职教育区域治理的各主体之间相互沟通、合作、协商等互动所形成的内在有机联系方式。在中职教育区域治理中,应建立纵向、横向政府之间,政府不同职能部门之间,政府与中职学校之间,中职学校与行业企业之间的对话协作机制。

    2.决策机制。决策机制就是要使政府、非政府组织、行业企业等利益相关者坚持“共同治理”的原则,通过协商、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中职教育区域治理的利益共享和利益最大化。

    3.监督约束机制。在中职教育区域治理中,既要各主体之间相互沟通与合作,为共同面对的事务进行合理决策,也需要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以便合理监督和约束多元参与主体,从而实现治理权责利的对等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4.激励机制。激励机制是指社会公共关系活动中应用激励理论,采取各种激励手段,调动人的积极性,它能激发员工的内在潜能,强化人的行为,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四)中职教育区域治理方式

    1.网络治理。网络治理作为中职教育区域治理的一种方式,其特征包括:第一,治理主体是多元的,政府、中等职业学校、市场、第三部门、公民等治理主体相互联系和作用形成一个有效的治理网络;第二,治理网络中的权力向度是多元的、相互的,它的运行逻辑是以协商为基础,强调治理主体之间的对话与协作;第三,网络治理的实现效果是依靠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伙伴关系,以达到“1+1>2”的整体协作效应;第四,信任、沟通、承诺(或协同)是网络治理有效运作的前提条件。

    2.多元治理。多元治理是指多个公权力主体(包括人民主权、党权、政府治权、司法治权、地方自治权等)、多个社会阶层或多个利益集团共同有序参与国家治理的宪政结构。多元治理的特征体现在:第一,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家长等利益相关者均参与其治理过程;第二,过程是通过说服、合作、伙伴关系等行为来达到利益均衡;第三,依据是国家和政府制定的相关法规,重视依法治理;第四,权力不聚集于任何一个治理主体,允许其他权力的介入,实现权力在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转移。

    3.协商治理。协商治理是指国家与社会之间对公共事务的管理通过对话、谈判和协商的机制进行,后者的意见可以直达政策的中心。其特征有:第一,治理主体的多元化;第二,协商治理是一种动态治理,强调多元主体在参与中的互动、对话、协作、谈判和辩护;第三,治理过程的协同性。在治理中充分协调各主体的利益和各自的价值追求,权衡整体最大公共利益,在其引导下,多主体形成共同的目标,进而产生中职教育区域治理的最大合力;第四,政府的主导性。协商不是博弈与妥协,也不是冲突和战争,更不是单纯的辩解和谈判,而是在一方指导下进行有理、有节、有序的沟通和协调。

(摘编自《职业与教育》2019年第17期  作者:柳燕 李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