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中职直通本科统一资格框架衔接制度及借鉴

编辑日期:2020-04-30 作者: 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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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水平位居世界前列,其中职直通本科的统一资格框架衔接制度对我国具有借鉴价值。

    一、职业教育、中学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衔接

    (一)职业教育与中学教育的衔接

    澳大利亚在中学就开设相关职业教育课程。初中只开设职业指导课程。高中的职业教育可分为三类:一是学校内的学徒制,学生在学校可以注册一个培训包,在所属行业参加非全职的实习,也可以在有培训资格的学校内完成培训包单元课学习,或到校外有培训资格的机构接受培训,以完成培训包规定的课程。二是学生在校内按照培训包的要求通过相关的职业课程考核。三是行业、企业的培训课程教授职业生涯、行业结构和企业工作导引等。高中职业教育方式灵活,不同课程领域、不同机构、不同学校所修得的学分都可以相互转换。

    (二)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衔接

    职业学校学生学完两年的相关课程,可凭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直接工作,也可免试进入相应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继续深造。职业学校某些特长专业可与普通高校本科合作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调查显示:很多学生最初选择的学校不适合自己的发展时,就会跨专业或者转向别的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选择普通本科的目的是提高资格层次、强化职业技能,而不仅仅是兴趣。

    澳大利亚有9%的25岁以下的大学生接受过职业教育,25%的25岁以上大学生接受过职业培训。学生进入职业学校是为了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教育内容包含各级各类职业所需要的岗位工作能力,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生毕业后,为了找到更理想的工作也选择到职业学校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学习者从普通本科转入各类职业学校没有设定资格要求,能否获批准主要取决于学习者的职业资格层次、转入理由及申请的职业学校和专业。

    二、资格证书的衔接

    (一)资格证书体系

    澳大利亚资格框架证书是培训机构、中学、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明。从1995年建立至今,不同层次的资格证书被不断修改,目前包括15种职业资格证书,各层次资格证书的衔接也与时俱进(见表1)。各种证书、文凭所需要完成的课程必须按照行业、企业相关岗位工作能力的要求来确定。

表1:澳大利亚国家资格框架体系

    澳大利亚各级法律、制度并没有明确规定学生必须取得相关毕业证书及资格证书,但明确本科以上的学习者,必须先取得职业学校文凭或资格证书,才能在各类行业、企业工作岗位从业。授权颁发证书的机构有义务将职业学校与普通高校的资格证书相互衔接。各类职业学校与培训机构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各种工作岗位的能力标准要求开设课程,并需要通过行业与企业认定机构、注册职业培训机构、国家认证机构的相应资格的课程考试才能颁发资格证书。

    (二)资格证书的衔接

    澳大利亚资格框架体系的各个层次是相互畅通的,学习者在取得一种证书、文凭后能够随时选择更高层次进行深造。无论深造者在哪个学校、通过什么途径、任何时间取得的文凭、证书,职业培训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认可,职业培训机构、各级各类学校也必须设立连接不同层次资格的课程,学习者完成相应课程就能够获得该类课程对应的证书、文凭。

    三、学分的衔接

    (一)先前学习认定

    学习者在非正规专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获得的学习成果可以通过“先前学习认定”制度与正规教育机构的学分互相衔接。澳大利亚所有“先前学习认定”的注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团体的网站均有先前学习认定的申请方法,申请者按照申请方法就能够完成对先前学习的认定,取得学分或相应资格证书。

    (二)学分转换

    学习者所取得的学分可以转换,学习者从一所职业学校转到其他的培训机构深造时,可以使用先前职业学校取得的学分。学分也能够在普通高校之间转换。普通高校间必须签订学分转换协议,互相承认对方的学分,方能够开展学分转换。为了方便学习者,2003年,澳大利亚各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均建立了学分转换数据库、学分案例库,学习者可以随时随地查阅能够转换的学校以及能够转换的分数。

    四、专业设置的衔接

    (一)专业设置依据

    普通高校与中职学校的专业设置必须按照培训包来进行。培训包是由政府牵头,各行业和教育专家学者共同制定的每个专业大类的教学大纲,也是于1997年开始实施的课程群。各类培训机构、职业学校根据最新的企业岗位人才需求情况设置专业,总结、提炼出各行业、企业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知识、能力要求,据此确定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方向。

    (二)专业设置程序

    专业和课程设置是由教育部门、企业、培训机构、学院和行业以国家制定的职业能力标准与资格证书制度为依据联合确定的。

    首先,职业学校要开设专业,必须进行大量专业调研,并据此制定专业的能力标准。其次,构建专业课程体系。根据专业定位及专业培养目标的内涵,按照能力标准要求设计专业课程体系。再次,职业学校要明确每门课程的技能、知识点,依据能力标准的要求、细化培训包中每门课程应包含的教学大纲及知识点。最后,由社会公众、行业、企业、职业学校及各培训机构向州教育培训机构提出设立专业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就可以向相关部门索取培训包。

    五、课程的衔接

    (一)课程设计

    澳大利亚各州课程认证机构依据课程认证工作准则、课程设计标准、州课程认定标准和课程注册细则等四套标准,审定中职、普通高校的资格、注册和相关课程,从课程注册准则、课程认证、注册课程和课程的设计规范四个方面保障了课程设置的衔接。

    (二)课程的认证和注册

    澳大利亚质量培训框架规定:所有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机构的课程都需要获得注册与认证。课程设置由地方政府教育机构和行业协会审批,国家课程认证委员会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申请者新开设的课程进行鉴定。

    (三)课程开发

    各职业学校课程开发的依据是由各类教育机构、企业、行业培训机构确定并经政府相关机构审核实施的培训包。其相关课程开发程序包括四个方面:首先,理解课程单元的具体规定;其次,由各州政府负责确定课程开发的部门、实施的专业培养方案与具体课程;再次,由各州政府负责课程开发的部门或培训机构、职业学校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确定课程的知识点与能力要求;最后,相关人员依据以上所确定的教学大纲编写课程学习辅助材料与教材。

    六、对我国的启示

    (一)行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最大特点就是行业在确定职业培训领域、制定职业培训政策等方面起到关键性作用,在澳大利亚,学习者、行业、职业教育机构三者已经形成良性的开放系统与快捷的监督机制。这使得接受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的学习者在求职岗位上非常受欢迎,也是其职业教育能够成功的关键。

    (二)构建统一的职业资格能力标准

    澳大利亚的培训包设计严谨、各层次衔接通畅,学习者如果达到相应能力标准的认定就可以获得全国通用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且国家规定只有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的求职者才能在相关的行业、企业就业。中国目前欠缺一套统一的培训目标明确、资格层次清楚、资格认定科学、资格层次衔接通畅的资格认证标准与能力标准体系。因此,在专业设置、课程标准建设、能力标准制定及课程开发等方面应该由专门的政府职能部门牵头,在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以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为基础,开发出相关的能力标准体系,据此标准确定各个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开发相应的课程,并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职业能力标准及职业资格认证体系。

    (三)统一职业教育管理

    澳大利亚自1987年起,其教育、培训、就业就由一个专门部门管理,经过多年的发展,尽管该部门的职能、名称等变化明显,但教育、培训、就业等工作始终由该部门管理,这符合教育发展规律,也有助于人们终身教育理念的形成。中国目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就业、再就业等事务,国家教育部负责教育、培训等工作,国家民政部负责失业救济等事务,应试点将教育、培训、就业、失业救济、再就业等事务统筹由一个政府部门统一负责。

    (四)建立先前学习认定制度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入学制度实施的是宽进严出政策,不同年龄、阶层、职业背景的学习者经过申请均可进入相应资格的职业培训机构深造,但学习者如果不能通过相关培训包所要求的课程考核,就不能取得相关文凭或者职业资格证书,但已经完成的学习可以通过先前学习认定得到相关机构的承认。中国的学习者要参加统一的中考或高考,成绩合格才能进入各级职业学校学习,而学习者通过职业学校或其他各种途径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普通高校也不能作为入学的依据。对学习者通过非正规途径获得的、无法用学历证书证明的知识、能力、实践经验的认定制度缺失,是中国职业教育和普通高校相互沟通的一大障碍。我们完全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的先前学习认定制度,建立我们自己的先前学习认定体系。

(摘编自《现代教育管理》2020年第4期  作者: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