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进职教“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编辑日期:2020-09-30 作者: 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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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深化新时代江苏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指出到2025年,全省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专任教师普遍具备“双师素质”;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的比例达到75%以上(其中,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和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达到80%以上),中职学校达到70%以上。

 《实施办法》着力破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难题,建立具有江苏特色的“双师型”教师认证制度、新教师入职培训制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全员轮训制度、企业实践制度等。从教师培养补充、资格准入、培训发展、考核评价、待遇保障等方面,提出十大举措。

    一、建立分层分类的双师型教师标准体系

  分别建立覆盖公共课、专业课、实践课等各类课程的“双师素质”教师建设标准,专业课“双师型”教师建设标准和专兼结合“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设标准。研制江苏省“双师型”教师建设标准。

    二、推进职业院校教师准入机制改革

  一是职业院校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二是对具有特殊才能的行业专家和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时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限制。三是职业院校可根据技能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设置校内特聘岗位,其职级待遇由院校根据受聘者的实际贡献,参照相关规定自主确定。

    三、健全专兼结合的双师结构教师队伍

  一是设立兼职教师“流动编制”和兼职教师资源库,支持职业院校专设流动岗位、自主聘任兼职教师。二是推进企业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校产业教授推进产教融合的作用。三是继续实行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经费奖补计划。

    四、形成双师型教师培养新格局

  一是构建以技术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参与的“双师型”教师培养新格局,建设一所以职教教师培养为特色的高水平的技术师范大学和一批一流职业技术师范专业。二是建立本科到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体系,扩大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探索培养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博士研究生。

    五、建立新教师入职培训制度

   逐步建立新教师“师范教育+企业实践”入职培训制度,并探索建立新教师为期3年的企业实践制度。逐步推行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专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建立青年教师导师制,为新入职3年内的青年教师配备校企“双导师”,指导其职业发展。

    六、完善双师型教师培训体系

   继续落实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轮训制度。完善专任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其中,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校外实训基地实训。规范教师培训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机构遴选、项目准入、经费使用等各项环节要求,推动“双师型”教师培训管理制度化。

   七、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

   建设20个左右省级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5个省级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加强基地教师队伍建设与专业实验实训室建设,推进1+X证书制度落地。加强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独立设置教师发展中心,鼓励校企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建成一批省级共享示范“双师型”教师发展中心。

    八、打造高层次双师型人才队伍

   加强专业带头人能力培养,培育一大批领军人才。建设100个左右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100个左右技工院校省级“一体化”名师工作室和100个左右省级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在省级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等评选表彰中,向“双师型”教师倾斜。

    九、探索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建设100个高水平、结构化的国家级和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以教学创新团队为载体,培育一批首席专家,探索省级职教教师专业化培训的新路径,形成培训的专业品牌和示范辐射。引导高校围绕专业特色和发展需求建设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十、深化双师型导向的评价制度改革

  一是建立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培训评价组织多元参与的“双师型”教师评价认证体系。二是落实五年一周期的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证制度。三是探索兼职教师参评职业院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可自主评定,不占岗位职数。

(摘编自中国职业教育微信公众号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