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点摘编

编辑日期:2020-08-31 作者: 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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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发布,从开学前、返校途中、开学后和应急处置四个方面指导高校防疫工作。

    一、开学前学校防控准备

    学校提前熟悉掌握当地医疗服务预案,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来源特点,制定具体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开学前与属地社区、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提前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储备。在学校内设立(临时)隔离室,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落实等工作,培养学校卫生管理员、志愿者、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

    开学前对校园开展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所有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组织对教职员工及学生开展防控法规和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做好新生入学防疫准备。做好预案和健康提示,开展新生和家长防疫知识宣传和防护指导。统一安排好新生接送、报到、注册等各环节的防控防护措施。

    二、返校途中个人防护要求

    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直接触摸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进行擦拭清洁处理。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三、开学后学校管理要求

    (一)严格日常管理

    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等。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加强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健康体魄为出发点,重视学生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提升。开展经常性防疫培训、检查排查,将疫情防控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聚集性活动管理

    根据校园情况合理设置人员密集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以校区、专业、楼栋、年级、班级等为单位进行学习、生活、体育等活动。尽量开放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

    (三)进出校登记制度

    把好校门关,教职员工和学生入校时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健康。学校要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四)教室卫生管理

    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保持教室内卫生清洁,垃圾及时清理。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安排专人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

    (五)食堂卫生管理

    采取错峰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建立就餐、消毒等食品卫生管理台账。加强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餐(饮)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餐余垃圾及时清理和收集。

    (六)宿舍管理

    学生宿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安排专人负责宿舍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宿舍要勤通风、勤打扫,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运行良好。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消毒。

    (七)工作人员防护措施

    校(楼)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工作服。

    (八)健康教育课堂

    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内容纳入入学教育。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师生、家长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师生主动接种流感等疫苗。关注学生心理等问题,为师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四、应急处置

   (一)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应当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二)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学校及时安排临时隔离室进行观察,由专人负责对隔离者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及指导就诊。

   (三)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四)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摘编自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