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审核评估将迎重大改革

编辑日期:2021-02-28 作者: 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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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首次提出两类四种评估方案:第一类是针对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普通本科高校。第二类是针对高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历史不同,具体分为三种:一是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二是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三是通过合格评估5年以上,首次参加审核评估、本科办学历史较短的地方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同时,本次评估通过模块化设计定性指标,首次设置统一必选项、类型必选项、特色可选项、首评限选项,由高校根据要求和办学实际自主选择;增加定量指标,设置必选项和可选项。

    政策解读:新一轮的审核评估与“十四五”规划同步(周期5年),将强化“长牙齿”效应,高校需结合自身实际并充分论证后提出申请。评估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督导复查。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主管部门将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专业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