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教育部: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此次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的重要改革举措主要包含四个方面: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设置正高级实验师,优化职称层级设置。二是完善评价标准,把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放在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的首位,破除“五唯”倾向,着重考察实验技术人才对所在单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实验安全、技术开发或学科专业发展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和支撑作用。三是创新评价机制,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灵活采用多种评价方式,探索代表性成果评价,注重代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将职称评审权下放至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等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发挥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体作用。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鼓励实验技术人才潜心研究,做出突出贡献。四是强化结果应用,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紧密结合,将通过评审的实验技术人才聘用到相应岗位,及时兑现工资等相关待遇,实现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的有效衔接。
政策解读:本次《指导意见》是1986年《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文件制定以来对实验技术人员职称制度的首次改革。《指导意见》的印发,意味着国家27个职称系列改革指导意见全部出台,我国职称系列改革任务总体完成。此次职称系列改革整体树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评价导向,更加注重业绩成果和实际贡献。教育部在对“关于加快完善我国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建议”的答复中也提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此次职称系列改革也将新兴职业纳入职称评价范围,新增艺术创意设计、动漫游戏、运动防护师、快递工程等评审专业13个,各地增设人工智能、数字编辑、冰雪艺术、文房制作等特色评审专业113个。
(综合参考来源:教育部网站、麦可思微信公众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