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8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意见》
近期,安徽省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促进老年健康资源优化配置,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健康服务需求。
《实施意见》出台背景:截至2019年底,安徽省常住人口6365.9万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172万,占常住人口的18.41%,高于全国0.31个百分点;65周岁及以上人口886.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3.93%,高出全国1.33个百分点,安徽省在全国老龄化排在第9位。
一、安徽省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健康教育。引导树立健康理念,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活动,推动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发展老年教育。
二是加强预防保健。加强老年疾病监测和干预,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加强适老环境改造。
三是加强疾病诊治。完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推进老年医疗机构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诊疗作用,探索建立老年医疗服务新模式,落实老年人绿色通道等医疗服务优待政策。
四是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充分发挥康复医疗作用,增加护理资源供给。
五是加强长期照护服务。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提高老年人照护能力和水平。
六是加强安宁疗护服务。完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完善安宁疗护服务收费政策,优化安宁疗护。
二、安徽省构建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经过多年探索,安徽省逐渐形成了医养结合的四种模式,即医养签约合作、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以嵌入式延伸至社区、家庭,初步呈现出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格局。
一是鼓励医疗机构创办养老机构。出台政策对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只需依法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备案,调整主要职责,变更登记申请即可。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
二是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对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养老机构申请设立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经审核合格后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属于社会办医范畴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三是推进医养签约服务。一方面,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签约服务,由医疗机构采取设立医疗点、定期巡诊、提供转诊绿色通道等形式,为入住机构养老的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设立家庭病床等形式,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四是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加强示范引领,通过开展医养结合机构示范创建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在全省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综合参考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