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法迎来20年来的首次“大修”

编辑日期:2021-06-30 作者: 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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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6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初次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这是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

 《修订草案》主要从六个方面对现行职业教育法进行修改完善: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领导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推动多元办学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强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和保障

  在职业教育的定位和实施原则方面,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实施职业教育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

  在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方面,规定: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职业学校依法办学、依据章程自主管理,可以根据产业需求,依法自主设置专业,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选用或者编写专业课程教材,设置教学过程和学习制度;国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

  在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规定:国家推行学徒制度,鼓励企业与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合作进行学徒培训;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在招生就业、培养方案制定、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与相关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建立合作机制。

  在职业教育的支持和保障方面,明确: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具有一定年限相应工作经历或者实践经验,达到相应技术技能水平;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专职或兼职担任专业教师。

  在健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方面,增加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排地方教育附加等方面的经费,应当将其中可用于职业教育的资金统筹使用。

  在营造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社会氛围方面,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作出建筑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并把每年5月第2周确定为职业教育活动周。

(摘编自光明网微信公众号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