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新选择

编辑日期:2021-06-30 作者: 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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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西南高校率先“试水”联合学士学位教育

  2019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之间,可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联合学士学位。而两校设置的联合培养项目所依托的专业应是联合培养单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联合学士学位项目需要通过高考招收学生。

  2020年,西南财经大学(以下简称“西南财大”)和电子科技大学(以下简称“电子科大”)联合开设“金融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两个联合学士学位项目。

  在学籍方面,考生报考了两校中的哪一所高校,学籍就在何处,未来将要获得的学士学位也会有所差异。比如,如果考生被电子科大录取,学籍就在电子科大,未来将获得工学学士学位,但会注明是“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联合学位”。 在培养模式方面,项目采取“1+1+1+1”双校区培养模式,即双方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进行大一学习,大二、大三分别在电子科大和西南财大进行学习,到大四再回学籍所在学校学习、毕业。在教学方面,由于招生人数较少,实施小班化 教学,采取三导师制,为学生配备学业导师、科研导师和行业导师。

  二、借助联合学士学位涉足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2021年,试水联合学士学位项目的高校略有增加。中国政法大学(以下简称“法大”)和北京外国语大学(以下简称“北外”)联合设置“法学+英语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和“英语+法学联合学士学位项目”。西南政法大学(以下简称“西政”)和四川外国语大学(以下简称“川外”)联合设置的“法语+法学”“法学+法语”学士学位项目也将在今年高考中招收新生。

  三、小结

  在我国,联合学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主要限于中外联合办学项目,《办法》提出我国普通高校之间授予联合学士学位,扩大了联合学位在本土的外延,丰富联合学位类型。在国外,麻省理工学院(MIT)的学生可联合一个人文学科领域(共19个领域)和一个工程或科学领域的学习,并获取“人文与工程”理科学士学位或“人文与科学”理科学士学位。因此,未来我国联合学位也可考虑将其外延拓展到高校校内,积极开发高校内部更具结构性、具有特定名称的联合学士学位。

(摘编自一读EDU微信公众号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