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鼓励开设生活性服务相关专业与筹建老年大学

编辑日期:2021-11-30 作者: 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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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一要支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深化产教融合,联合高校和职业学校共同开发课程标准、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联合开展师资培训,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二要加快养老、育幼、家政等相关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三要加强本科层次人才培养,支持护理、康复、家政、育幼等相关专业高职毕业生提升学历到2025年,力争全国护理、康复、家政、育幼等生活性服务业相关专业本科在校生规模比2020年增加10万人。

     与之相对应的是,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具体举措如下:

    一是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以居家养老为基础,通过新建、改造、租赁等方式,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发展机构养老。加强光荣院建设。研究制定养老机构预收服务费用管理政策,严防借养老机构之名圈钱、欺诈等行为。各地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2022年年底前,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部门互认。

    二是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布局若干区域老年医疗中心,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和保障,完善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发展“互联网+照护服务”,积极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和护理型养老床位,方便失能老年人照护。

    三是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和课程。依托国家开放大学筹建国家老年大学,搭建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推动部门、行业企业、高校举办的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开放办学。在学校、医院等单位和社区家政服务、公共场所服务管理等行业,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

    四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加强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强化社会敬老,将为老志愿服务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和高校学生实践内容。

    五积极培育银发经济企业和科研机构要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智能化、辅助性以及康复治疗等方面的产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老年人健康保险产品。

    六强化老龄工作保障到2025年,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住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等补建一批养老服务设施,“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逐步完善。支持研究机构和高校设立老龄问题研究智库。

(综合摘编自麦可思研究微信公众号、民教之声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