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解读

编辑日期:2022-02-28 作者: 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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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教育部发布《2022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聚焦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一、2022年教育工作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转变观念、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守住底线,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内容要点

    (一)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确保教育领域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关键要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开展高校师生迎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专项行动。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构建高质量高校党建工作体系。加快推进民办学校章程建设,推动党建有关要求进章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当下改、长久立、系统治”的中央巡视整改长效机制,一严到底纠治“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树立新风,优化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二)加快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关键要点:全面推动学校思政课建设,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一校一策”推动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发挥思政课铸魂育人主渠道作用,深化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系统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践行健康第一理念,举办首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筹备首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开展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推进中考美育改革试点,完善大中小学相衔接的美育课程体系。推进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计划。

    (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关键要点: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研制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公民同招”。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严格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通过加强引导、促进创新创业、强化就业指导等方式,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四)全面提升教育服务能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强支撑

    关键要点: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实施基础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践条件等专项建设行动。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组织高校与地方成立联合创新中心、与企业开展协同攻关,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建设。启动建设社科创新团队,发挥高校智库作用,提高咨政建言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推动职业教育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推动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实体化运作。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规范发展高等继续教育,推进国家开放大学创新发展,加快发展老年教育,加快推进国家老年大学筹建工作。

    (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持续为教育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关键要点: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坚决推进“破五唯”。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的内容体系,加强对学生关键能力的考查。严格规范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管理,进一步提高艺术体育人才选拔水平和质量。推动区域教育创新发展,深化“四点一线一面”,做好长三角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发布长三角教育现代化指数。做实做细与俄乌等国留学生交流。推进海外中国学校试点建设。

    (六)把教师作为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关键要点:开展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情况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师德师风问题“黑名单”制度。做好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总结推广,完成第二批创建。支持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企业实践基地。鼓励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举办教师教育。完善教师管理与待遇保障。

    三、四个关注点

    (一)关于民办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强调持续深化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完善民办学校分类扶持、分类管理的政策举措,指导各地加快出台配套政策。针对民办义务教育,提出积极稳慎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在对民办教育管理方面,提出研制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管理办法,维护教育公益属性,研制加强对民办学校全方位督导的指导文件,引导民办教育有序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高等教育:提升服务创新发展能力

    学科专业建设方面,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发布实施新一版学科专业目录及管理办法,发布首批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及管理办法,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试点建设一批学科交叉中心。

    人才培养方面,实施新时代高等教育育人质量工程,建设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打造一批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和专业特色学院。

    教学资源建设方面,加快紧缺领域新形态教学资源建设。规范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

    高校设置与管理方面,指导各地编制实施“十四五”时期高校设置规划,统筹开展高校设置工作与独立学院转设。合理确定高校办学规模和结构,加强高校异地办学等机构规范管理。

    (三)关于教育督导:发挥“利剑”作用

    推进《教育督导条例》修订,指导各地制定《教育督导问责实施办法》。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加大督办、通报、约谈和问责力度。

    强调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合格评估与审核评估质量,修订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办法,研制“十四五”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计划,做好年度评估工作。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建设,探索开展质量监测预警。专业认证与评估方面,支持专业机构做好本科专业认证。发布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和学科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较差的单位予以督导。探索建设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加大高校评估整改督导复查力度。

    (四)关于教育服务新业态: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

    推进教育信息化新领域新模式试点示范,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加快教育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数字资源建设方面,建设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创新数字资源供给模式,丰富数字教育资源和服务供给。课堂教学数字化方面,探索大中小学智慧教室和智慧课堂建设,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改进课堂教学模式和学生评价方式。教育治理数字化方面,强化数据挖掘和分析,构建基于数据的教育治理新模式。建设国家教育治理公共服务平台和基础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升数据治理、政务服务和协同监管能力。

    与2021年工作要点相比,今年的工作要点体现五大突出亮点:一是更加强调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坚持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教育全过程;二是更加强调教育优先发展,提出“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三是更加强调教育服务新发展格局的能力,提出服务国家区域战略发展需求,培养高层次紧缺人才,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区域教育创新发展;四是更加强调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全面加强督导、督办与评估的力度,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五是更加强调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资源平台建设、数据分析、质量监测等方面的作用。

(参考来源:教育部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