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节选)

编辑日期:2022-12-01 作者: 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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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全面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办学形象。

    一、总体目标

    通过科学规划、合理调整,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和政策供给,使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显著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整体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吸引力显著增强。各地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学校比例,到2023年底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底达到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整合资源优化布局

    各地要统筹区域职业教育资源,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采取合并、集团化办学、终止办学等形式,加快资源整合,优化职业学校布局,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在教育资源投入中,优先保障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对办学质量差、社会不认可、各项指标严重不达标的学校要依法进行合并或终止办学。对拟集团化办学学校,须在校园、校舍、师资、仪器设备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共建共享,并整体考核办学条件。对拟合并学校,须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变更备案信息。对拟终止办学的学校,应关闭学籍系统账号,适时撤销组织机构,并做好师生安置。边远脱贫地区要稳定规模,城市中心区要提质扩容,建设好一批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

    (二)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地方有关部门在制定教育用地规划时向职业教育倾斜,简化职业学校新建或改扩建增容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支持职业学校快速补齐土地、校舍缺口和历史遗留问题。对于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园占地和校舍建筑,学校独立产权部分应占一定比例,确需租赁的,租赁期限应与学校办学规划相匹配,并以协议或补充协议等方式加以保障,具体要求由各地自行确定。学校举办者要加大投入,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消除危房,落实学校校舍、教室和实验(实训)室标准化建设。学校要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标准,科学制定和落实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确保学校基础设施与办学规模相适应。

    (三)优化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在选人用人上进一步扩大职业学校自主权,在教师招聘、教师待遇、职称评聘等方面,允许学校自主设置岗位、确定用人计划、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通过“编制周转池”“固定岗+流动岗”“设置特聘岗位”等方式,吸引优秀人才从事职业教育工作,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与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

    (四)改善职业学校教学条件

    各地要加强教育相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汇聚各方资源建设一批集实习实训、社会培训、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实训基地。鼓励企业以设备捐赠、场所共享等方式支持和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并在企业落实社会责任报告中反映有关投入情况。产教融合型企业享受组合式激励政策可适当与企业相关投入挂钩。职业学校要配齐配足图书、计算机、实训设施等,加快设备更新和管理,及时将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引入教学。

    (五)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

    职业学校要用足用好地方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政策资金,把支持学校发展的资金更多用于办学条件达标工作。鼓励各地探索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机制,建立健全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相关制度。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支持职业学校利用经营收入与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合作,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流向职业教育,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政策解读:《实施方案》以“中央支持,地方为主;规划先行,分类推进;优化存量,做优增量;固基提质,重点突破”为基本原则,旨在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其中,中职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包括校园占地面积、生均用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专任教师总数、师生比、仪器设备总值、生均仪器设备值和生均图书。高职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包括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和生均图书。此外,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起,每年对各地各校达标情况进行通报,各地工作成效作为国家新一轮职业教育改革项目遴选的重要依据。到2025年底仍不能达标的学校,要采取调减招生计划等措施

(摘编自教育部门户网站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