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印发
近日,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就调整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工作做出部署安排。
一、工作原则
服务国家发展。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应国家之所需,建好建强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
突出优势特色。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为引领,做强优势学科专业,形成人才培养高地;做优特色学科专业,实现分类发展、特色发展。
强化协同联动。加强教育系统与行业部门联动,加强人才需求预测、预警、培养、评价等方面协同,实现学科专业与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相互匹配、相互促进。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优化调整高校20%左右学科专业布点,新设一批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学科专业,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专业;基础学科特别是理科和基础医科本科专业点占比进一步提高;建好10000个左右国家级一流专业点、300个左右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在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发挥重要作用的学科取得突破,形成一大批特色优势学科专业集群;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建成一批专业特色学院,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显著提升。到2035年,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更加协调、特色更加彰显、优化调整机制更加完善,形成高水平人才自主培养体系,有力支撑建设一流人才方阵、构建一流大学体系,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建成高等教育强国。
三、重点举措
(一)改进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学科专业发展规划。要科学制定学科专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学科专业优化、调整、升级、换代和新建工作。要将学科专业规划与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相统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每年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对本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进行专题研究。
二是加快推进一流学科建设。要聚焦世界科学前沿、关键技术领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学科,以及服务治国理政新领域新方向,打造中国特色世界影响标杆学科。要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深化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学科组织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三是深化新工科建设。对现有工科专业全要素改造升级,将相关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成果、最新要求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过程。加大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支柱产业等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力度,打造特色鲜明、相互协同的学科专业集群。推动现有工科交叉复合、工科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应用理科向工科延伸,形成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培育新的工科领域。
四是加强新医科建设。加快构建服务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医学学科专业体系。聚焦理念内容、方法技术、标准评价等,全方位改造升级现有医学专业。布局建设智能医学、互联网医疗、医疗器械等领域紧缺专业。大力推进医科与理科、工科、文科等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培育“医学+X”“X+医学”等新兴学科专业。
五是推进新农科建设。推进农林学科专业供给侧改革,服务支撑农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主动运用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工程技术等改造提升现有涉农学科专业。开设生物育种、智慧耕地、种子科学与工程、农林智能装备、乡村规划设计等重点领域紧缺专业。积极推进农工、农理、农医、农文深度交叉融合创新发展,培育新兴涉农学科专业。
六是加快新文科建设。推动文科间、文科与理工农医学科交叉融合,积极发展文科类新兴专业,推动原有文科专业改造升级。强化重点领域涉外人才培养相关专业建设,打造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关键语种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推进文科专业数字化改造,深化文科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做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相统一,打造文科专业教育的中国范式。
七是加强基础学科专业建设。建强数理化生等基础理科学科专业。推进基础与临床融通的整合式8年制临床医学教育改革。系统推进哲学、历史学等基础文科学科专业建设,推动形成哲学社会科学中国学派。促进多学科交叉融通。适应“强化基础、重视应用、特色培养”要求,分类推进基础和应用人才培养。地方高校要拓宽基础学科应用面向,构建“基础+应用”复合培养体系,探索设置“基础学科+”辅修学士学位和双学士学位项目。
八是完善学科专业建设质量保障机制。高校要按照人才培养“先宽后深”的原则,制定科学、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系统设计课程体系,配齐配强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实践基地等,确保人才培养方案落实落地。定期开展学科专业自评工作,建立健全学科专业建设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系统报告学科专业建设与调整整体情况、分专业建设情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省级学科专业建设统筹和管理
一是加强学科专业设置统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要综合应用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资源配置等,促进所属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动学位授予单位动态调整学位授权点;推动自主审核单位优化现有学位授权点布局结构。
二是严格学科专业检查评价。对所属高校新设学科专业的基本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实践条件、学生满意度、招生规范度等进行检查,对未达到条件的要限制招生、限期整改。定期开展学科专业建设质量检查,对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的,要责令暂停招生、限期整改。
三是开展人才需求和使用情况评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高校学科专业与区域发展需求匹配度评估,及时公布本地优先发展和暂缓发展的学科专业名单。建立健全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鼓励行业企业参与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及实施工作。
(三)优化学科专业国家宏观调控机制
一是切实发挥学科专业目录指导作用。实施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变化,动态调整国家控制布点本科专业和特设专业目录。
二是完善学科专业管理制度。修订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探索建立专业预调整制度,明确高校申请备案(审批)专业,须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原则上提前1年进行预备案(申报)。加强学科专业存量调整,完善退出机制。对高校连续五年未招生的专业予以撤销处理。
三是加强学科专业标准建设和应用。完善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和学位基本要求,完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推动高校依据标准和人才培养实际动态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积极开展对学科专业建设的指导与质量监督。
四是强化示范引领。深入实施一流学科培优行动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推进分类评价,基础学科专业更强调科教融合,应用型学科专业更强调产教融合,引导不同类型学科专业办出特色和水平。开展保合格、上水平、追卓越的三级本科专业认证工作。
五是深入实施“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统筹“双一流”建设高校、领军企业、重点院所等资源,创新招生、培养、管理、评价模式,超常规布局一批急需学科专业,建成一批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形成更加完备的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显著提升高层次人才自主培养能力。
六是加强专业学院建设。在学科专业基础好、整体实力强的高校建设30个左右未来技术学院;在行业特色鲜明、与产业联系紧密的高校建设300个左右现代产业学院;依托有关高校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支持高校以特色优势学科专业为依托,建设示范性集成电路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一流网络安全学院、示范性密码学院、示范性能源学院、储能技术学院、智慧农业学院、涉外法治学院、国际组织学院等专业特色学院。推动专业性(行业特色型)高校进一步提高特色化办学水平。
七是健全学科专业调整与人才需求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人才预测、预警机制,建立人才需求数据库,及时向社会发布重点行业产业人才需求,对人才需求趋少的行业产业进行学科专业设置预警。
八是“一校一案”狠抓落实。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改革方案,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按照“一校一案”原则,研究制定学科专业改革实施方案。地方高校方案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地各高校应结合年度学科专业设置,每年9月底前报告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政策解读:
《改革方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才培养,明确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改什么、怎么改、谁来改。针对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的三大主体,围绕学校层面怎么规划设置、省级层面怎么统筹管理、国家层面怎么宏观调控,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改革措施。《改革方案》重点突出以下三点:一是强化分类发展办学理念。紧扣少数高校在学科专业设置布局时缺乏科学审慎规划、片面追求“大而全”,热衷于设置投入少、容易开办的专业等问题,引导高校在不同赛道上办出水平。二是优化上下联动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落实国家调控、省级统筹、高校自律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地方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和对新设学科专业的评估检查。三是推动人才供需动态平衡。将学科专业调整与人才需求联动起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人才需求预测预警系统,提高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的契合度。
(摘编自教育部门户网站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