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聚焦: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
近日,教育部印发《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以下简称《任务》)。《任务》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育人本质,围绕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点领域和人群,统筹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以服务学习者终身学习为中心的纵向推进与以城市为节点、城乡一体的横向推进相结合,按照“广泛征集、培育为主、重在建设、成果推广”的思路进行部署,加快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任务》把教育数字化作为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倍增器”,聚焦关键单元和重点群体,点线面结合、近中远统筹,推动各种教育类型、资源、要素多元结合,调动社会上一切可利用的学习资源,打通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各环节,完善政府统筹、教育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主要内容如下:
任务1:加强新时代学习型城市建设
各地要将学习型城市建设深度融入城市发展,依托开放大学(含广播电视大学)、职业院校、社区教育机构等,构建资源融通与共建共享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资源整合与共享开放。推进各类教育融通发展,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制度,开展市民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研究试点。增强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加强对在职职工、再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各类群体的职业培训和学习服务。高质量推进全民阅读,创建泛在多元、智能化、体验式的学习场景,营造开放共享的学习环境。推进学习型社区、学习型组织建设。
目标:2023年以加入全球学习型城市网络的10个城市为示范,全面启动;2024年以直辖市、省会及计划单列市为引领,稳步扩面;2025年提质扩面,覆盖东中部地区50%左右、西部地区30%地市级城市。后续持续深入推进。
任务2:推进县域社区学习中心建设
各地要依托当地开放大学(含广播电视大学)、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成人高校等,推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县(市、区)社区教育学院、乡镇(街道)社区学校、村(社区)教学站(点)三级社区学习中心网络。推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支持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职教中心)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试办社区教育学院。开展社区教育品牌建设活动,培育一批品牌社区学习中心和社区教育品牌课程。
目标:2023年全面推进县域社区学习中心建设;2025年基本实现县(市、区)社区学习中心全覆盖。2023-2025年,教育部每年推介100个左右品牌社区学习中心典型案例和300门左右社区教育品牌课程。
任务3:推进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各地各高校要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聚焦继续教育品牌特色专业(群)建设、继续教育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精品课程建设、体现继续教育特点的新形态教材建设、专业化服务型教学团队建设、教育教学模式创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办学全链条全过程管理、数字化学习支持服务等重点,推进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目标:2023-2025年,教育部每年培育100个左右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案例,推动学历继续教育综合改革走深走实。
任务4:推进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贯彻《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坚持质量为本,落实“自招自办自管”原则,依托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举办服务学习者知识更新、技能提升的非学历教育。重点围绕立德树人融入非学历教育全过程、创新推进非学历教育精准规范管理、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行业)发展、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转换、线上线下混合式研修等方面,开展非学历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目标:2023-2025年,教育部每年培育100个左右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工作案例,推动非学历教育全面规范管理。
任务5:探索“三教”统筹协同创新路径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集中资源、率先突破、带动整体”的原则,探索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的具体路径,有效联通和整合教育资源,协同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优势互补的育人体系。高校应围绕提高重点行业、急需紧缺领域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在学校主管部门指导下,围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打通系统培养链条,探索师资、课程、教学、实习实训条件共建共享,扩大学分银行深度应用等,因地制宜编制工作方案。
目标:2023-2025年,教育部每年培育50个左右高校创新探索案例,探索“三教”统筹协同发展新路径。
“国家老年大学建设项目”“广泛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继续教育领域数字化大学建设”等重点任务另行部署。
(摘编自教育部门户网站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