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解读《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
近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就《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答记者问,对《意见》内容进行了解读。
一、主要内容
《意见》主体共7个部分20个条目,由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和“六大体系”组成。
(一)总体要求
主要回答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根本遵循、基本路径和工作目标等核心问题。
根本遵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
基本路径:以产业端人才需求和就业端评价反馈为指引,全链条优化培养供给、就业指导、求职招聘、帮扶援助、监测评价等服务,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完善供需对接机制。
工作目标:经过3至5年持续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全员、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服务体系,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坚实保障。
(二)六大体系
由优化培养供给体系、升级传统就业服务体系、巩固支持保障体系三个板块组成。
第一板块:第二部分优化培养供给体系(3条)。提出科学研判人才发展趋势及缺口状况,以促进供需适配为导向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完善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
第二板块:第三至第六部分,升级传统就业服务体系。包括:一是强化就业指导体系,突出育人核心,提出强化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加强就业教育引导、健全就业实习与见习制度3项举措。二是健全求职招聘体系,突出精准便捷,提出强化校园招聘和就业市场服务等4项举措。三是完善帮扶援助体系,突出能力提升,提出健全困难帮扶机制等2项举措。四是创新监测评价体系,突出科学高效,提出健全就业形势研判和进展监测机制等2项举措。
第三板块:第七部分巩固支持保障体系(6条)。对建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打造专业化就业指导教师队伍、推广数字化就业服务新模式等提出要求。明确强化组织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二、《意见》解读
(一)关于将优化培养供给体系置于首位的考虑
《意见》着眼推动社会需求侧建立关于人才发展趋势及缺口状况的研究发布机制,教育系统构建以促进供需适配为导向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作为构建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重要前提。
一是聚焦人才需求侧,提出科学研判人才发展趋势及供需状况。关于供需状况,提出推进人才需求数据共享归集,建设人才需求数据库。关于人才发展趋势,提出开展人才供需关系前瞻性分析,定期发布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
二是聚焦教育供给侧,提出动态调整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围绕推动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更加契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提出优化高校层次类型和区域布局,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优化高校资源配置。
三是强化就业端反馈,提出完善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对于招生计划调整,提出优化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对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出鼓励高校建立更灵活的学习制度,根据职业标准对接转换更新人才培养方案。
(二)关于健全求职招聘体系方面的新举措
《意见》注重发挥校园招聘活动对于促进人岗对接的重要作用,突出精准便捷导向,推出系列新举措。
一是强化校园招聘和就业市场服务。着眼促进岗位资源共享,提出建设一批区域性、行业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着眼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提出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着眼鼓励多渠道就业,提出支持到新业态新模式、中小微企业等就业创业。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人才服务。针对国家重大战略等需求,提出提供多元化精准化就业服务。针对培养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提出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针对提高重点领域就业吸引力,提出畅通高校毕业生流动渠道,实施重点领域和基层就业专项计划。
三是优化规范招聘安排和秩序。一方面,提出统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聘(录)时间安排,合理确定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另一方面,提出高校统筹安排教育教学与就业工作进程,为毕业生在校期间求职预留时间。
四是发挥多元主体作用。围绕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提出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拓岗。针对群团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分类提出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特色化、专业化的就业服务。
(综合参考来源:中国政府网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