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览:“人工智能+”行动意见要点
一、总体目标
2027年:率先实现人工智能与六大重点领域广泛深度融合,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70%,智能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快速增长,人工智能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明显增强,人工智能开放合作体系不断完善。
2030年:我国人工智能全面赋能高质量发展,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90%,智能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推动技术普惠和成果共享。
2035年:我国全面步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新阶段,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六大重点行动
“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加速科学发现进程,驱动技术研发模式创新和效能提升,创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培育智能原生新模式新业态,推进工业全要素智能化发展,加快农业数智化转型升级,创新服务业发展新模式。
“人工智能+”消费提质:拓展服务消费新场景,培育产品消费新业态。
“人工智能+”民生福祉:创造更加智能的工作方式,推行更富成效的学习方式,打造更有品质的美好生活。
“人工智能+”治理能力:开创社会治理人机共生新图景,打造安全治理多元共治新格局,共绘美丽中国生态治理新画卷。
“人工智能+”全球合作:推动人工智能普惠共享,共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体系。
三、八项基础支撑能力
提升模型基础能力:加强理论研究,优化模型训练与推理方法。
强化数据供给创新: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完善数据产权制度。
统筹智能算力:布局超大规模智算集群,优化算力资源协同。
优化应用环境:建设中试基地,培育应用服务商,完善标准体系。
促进开源生态繁荣:支持开源社区建设,鼓励开源贡献。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全学段教育,完善多元化评价体系。
强化政策法规保障:加大金融财政支持,完善安全评估制度。
提升安全能力水平:防范模型风险,建立动态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