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印发

编辑日期:2022-10-31 作者: 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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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以服务发展、稳定就业为导向,全面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时期末,高技能人才制度政策更加健全、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岗位使用更加合理、评价机制更加科学、激励保障更加有力,技能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收入稳定增加,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东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力争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

    《意见》强调,以“六大体系”建设为重要抓手完善体制机制:

    一是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意见》提出要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创新校企双制、校中厂、厂中校等方式。对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成效显著的企业,各级政府按规定予以表扬和相应政策支持。此外,要发挥职业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采取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等措施,稳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允许职业学校开展有偿性社会培训、技术服务或创办企业,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办学经费自主安排使用。

    二是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体系。在技能人才收入分配制度建设方面,要充分体现技能导向,提高技能要素在收入分配中的作用。

    三是健全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职业分类和标准体系。《意见》提出完善新职业信息发布和职业分类体系,完善由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个层次、相互衔接的职业标准体系。

    四是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意见》遵循技能人才成长规律,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目标,综合考虑能力、实绩、素养等因素,引导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

    五是完善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全国行业和地方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以及专项赛为主体、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中国特色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六是建立以国家表彰为引领、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

(摘编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