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实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
据统计,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达1158万,同比增加82万。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多措并举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
一、2023年起取消就业报到证
“取消就业报到证”是今年简化求职就业手续的新举措。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的要求,从2023年起将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其作为办理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与此同时,从2023年起,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全面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就业统计监测工作“四不准”“三严禁”要求,严格执行毕业生就业统计监测工作违规处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高校和相关人员,严肃查处通报,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二、淘汰更新已不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
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是高校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的参考标准之一。《通知》明确,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完善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的有效机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引导高校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淘汰或更新升级已经不适应社会需要的学科专业。同时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
三、多措并举、多方联合展开招聘会活动
《通知》指出,教育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校园招聘月”“就业促进周”等岗位开拓和供需对接系列活动。教育部对各地高校提出“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的要求,高校要创造条件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支持院系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高校要全面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鼓励地方和高校依托平台联合举办区域性、行业性专场招聘活动。根据教育部要求,各省级大学生就业网站、各高校就业网站要于2022年12月底之前,全部与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岗位信息共享。
(摘编自光明微教育微信公众号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