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四部门: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编辑日期:2023-09-30 作者: 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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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

    本次助学贷款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将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提高4000元,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同时,考虑到政策衔接,相应提高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以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二是将国家助学贷款利率调减30个基点,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调整为减60个基点。三是开展研究生商业性助学贷款工作,切实减轻研究生家庭经济负担,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发完善手续便捷、风险可控的研究生信用助学贷款产品,并在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摘编自芥末堆看教育微信公众号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