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5大学规定:5-10年不考核

编辑日期:2023-12-31 作者: 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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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复旦大学成立相辉研究院,宣布5至10年不考核,不设指标,不添压力。因其创新性的考核方式与评价体系,在学界受到广泛关注。民盟 中央曾在《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校教师多元分类评价体系的提案》中提到,目前大多数高校对教师实行二至四年的短周期科研绩效考核制度,部分高校甚至对教师实施一年一次的科研绩效考核。

     一、官宣:改革考核制度

    事实上,早在2016年,《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到,统筹年度考核、聘期考核、晋升考核等各类考核形式,根据绩效情况,可以减少、减免考核,适当延长考核评价周期。

    今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中提到,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立足其工作特点,探索完善考核方法,合理确定考核周期和频次,促进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创造科研成果。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也提到,科学设置评价考核周期,减少考核频次。

    《广东省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中曾明确,教师科研评价周期原则上不少于3年;科研团队考核评价周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统筹年度考核、聘期考核、晋升考核等各类考核形式,根据绩效情况,可以减少、减免考核,适当延长考核评价周期。共享考核评价结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评价。

    今年11月,复旦大学成立相辉研究院,并宣布为科研人才提供10年以上的长周期支持,5-10年不考核。在长周期内,开展1-2次阶段性的学术总结,学术总结不考核具体的学术产出或成果发表。

    二、分类管理,缓解科研压力

    此外,在高校教师考核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为了不同类型教师的科研压力,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尝试对教师进行分类管理,即在教师岗位聘用、职称评审中将教师分为“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型”三大类,努力为教师解绑减负。

    在减少教学型教师职称晋升时面临的科研业绩压力方面,一些高校淡化甚至取消对科研成果的要求,转而注重教师的教学成果和贡献。例如此前因“不写一篇论文,评上副教授”火上热搜的南京林业大学规定,学校时,教学专长型教师在课程和教材建设、学生创新创业获奖情况以及教学改革等方面的业绩,在职称评审时可以取代科研业绩。

    中国药大人事处处长表示该校面向坚守教学一线超过10年的副教授,学校特设“教学型特聘教授”岗位,3年为一个聘期,对期满考核优秀者在职称晋升时对科研业绩不作硬性要求,单设指标,独立评审。据了解学校已有6名教师入选教学型特聘教授,其中2人获评教授。

    诚然高校教师考核制度的改革是一项复杂的任务。如何进一步优化考核方式,完善考核制度,从而更好地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需要各高校在实践中不断进行尝试和摸索。

(摘编自麦可思研究微信公众号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