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建立老年教育协调发展机制

编辑日期:2025-03-18 作者: 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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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这是我国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意见》提出:研究建立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规范养老服务领域职业设置,提高养老护理职业吸引力。建立健全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转换通道,构建与技能等级相衔接的技能岗位评聘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在职业院校开展养老服务类专业公费培养试点,毕业后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合理配备社会工作者。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完善薪酬分配办法,向一线工作人员倾斜。加大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职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力度,加强和规范等级认定、评价管理,强化职业道德建设,依法完善从业禁止制度。

    关于发挥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市场配置作用方面,《意见》指出:鼓励社会力量新建或改扩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扩大优质机构养老服务供给。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按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完善社会化运营机制和扶持政策落实评价机制,推动养老服务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加强老年用品研发和推广,丰富养老服务场景,释放养老消费潜力。开发旅居养老市场,因地制宜发展康养旅居等新业态,推动旅居养老目的地建设。

    关于发挥养老服务社会参与作用方面,《意见》指出:建立老年教育协同发展机制,依托老年大学等在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老年教育,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深化拓展“银龄行动”,鼓励老年人按规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文明实践活动等。

(摘编自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