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分类推进高校改革
一、中央及教育部密集提及高校分类改革
近半年来,中央及教育部在相关文件及会议上多次提及,要推进高校分类改革。去年9月2日,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2025年秋季开学典礼上,教育部部长怀进鹏强调要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自主科学研制“双一流”标准,健全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9月23日,在国新办召开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教育强国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他再次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大力加强高等学校分类改革和政策研究,构建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重磅发布,其中提到:优化高校布局、分类推进改革。12月15日,教育部党组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分类推进高校改革。
根据新华社对“十五五”规划建议的权威解读,分类推进改革是中央对高校提出的三项核心要求之一。解读指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是多样的。要积极适应普及化高等教育的重大阶段性特征,统筹考虑人才培养差异性、科学创新多样性、评价机制包容性,推动高校分类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要按照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等基本办学定位,区分综合性、特色化基本方向,明确各类高校发展定位,支持理工农医、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等高校差异化发展。要建立分类管理、分类评价机制,在办学条件、招生计划、学位点授权、经费投入等方面分类支持。根据不同类型高校功能定位、实际贡献、特色优势,建立资源配置激励机制,引导高校在不同领域不同赛道发挥优势、办出特色和水平。
二、高校分类改革的实践
在顶层设计指引下,高校分类改革正在从政策规划走向实践探索。2025年6月,教育部在东北(长春)、西南(重庆)、华南(广州)和华东(合肥)相继召开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三年行动计划片区调研座谈会。会议指出高校分类改革成为各片区共性任务,但路径各有侧重:
东北片区引导高校以特色赋能内涵发展,聚焦重大科学问题,畅通教育、科技、人才循环。西南片区优化高教布局,强化学科专业与区域经济匹配度,加速构建现代职教体系。华南片区推进高校打造“国之重器”,深化产教融合与科教融汇,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新质生产力。华东片区完善学科动态调整机制,鼓励高校在服务国家战略中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各级各类高校也积极投身分类改革实践,在12月召开的第十二届产教融合发展战略国际论坛上,多所高校分享了分类发展的探索成果。黑龙江东方学院立足“民办+应用型+地域服务”的精准定位,创立“公有民办”新型办学体制,深耕应用型办学,形成了民办高校分类改革的“东方方案”。苏州工学院聚焦应用型高校转型“最后一公里”难题,提出需出台具有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建立区别于研究型高校的研究生学位点申报条件和评审程序,强化应用型高校的独特地位。中原工学院通过“五破五立”构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培养体系,打破人才培养与实际需求脱节、实践教学与产业实操错位等壁垒,形成产学协同创新育人新机制。
三、分类改革面临诸多难题
尽管分类改革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作为一项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其推进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深层次难题。
华南师范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发展高等研究院院长卢晓中在研究中指出,高校分类改革和高校分类体系构建仍存在诸多有待改进的现象:一是存在分类不周全、有分类制度但缺乏分类体系的现象。在1300余所本科高校中,除147所“双一流”高校和80余所职业本科高校外,其余本科高校还没有明确分类。二是存在层类模糊、以层代类的现象。如长期以来不少地方将分类指标与分层指标相混淆,但实际上两者有明显差别,分类指标指向“类型”、重在差异,分层指标则指向“等级”、重在排序。三是存在明确分类定位后高校路径依赖、分类发展不足的现象。如一些应用型或技能型高校办学中一味追逐“学术论文产量”“硕博点数量”等传统指标,类型特色消解于同质化扩张中,造成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需求脱节。四是存在分类标准缺失、高校分类缺乏操作性依据的现象。如至今尚无明确的研究型、应用型高校设置标准。
高校分类管理的重要性和难度,决定了分类改革并非朝夕之功。当前仍面临资源配置、特色定位、评价体系等方面的挑战。但随着政策引导持续发力、高校内生动力充分激发,相信未来我国高校将在分类发展的道路上各安其位、各展所长,最终形成层次清晰、特色鲜明、互为补充的高等教育体系。
(综合参考来源:教育部、各高校网站、中国教育在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