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学院: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实践

编辑日期:2021-04-30 作者: 阅读:1
【字体:

    一、理念创新,校企共建共创实践基地模式多样化

    金融贸易学院是温州商学院重点发展学院,学院借助民营企业办学的灵活机制,突出“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培养学生的“岗位认知能力、核心岗位能力、职业能力、创业能力”,践行“学业、企业、就业、创业”四业贯通的实践教学特色,已形成自己的区域特色和优势:“金融特色班”“金融实验班”等创新型实践教学协同育人模式。

    (一)“金融特色班”:引企入校学校主导式

     为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应用型金融人才的需求,学院积极对接地方金融机构,引进优质金融机构及资源在温州商学院创设“金融特色班”,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实践能力。早期以银行班为主,目前发展为以银行班、证券班、期货班为载体的“金融特色班”系列专业实践平台,其主要内容包含专业知识大赛、综合职业素养培育、暑期校外实践、顶岗实习和行业金融素养培训等。对于“金融特色班”毕业的学员,由学校和行业共同颁发《金融特色班结业证书》,学员凭此证书到相应金融机构就业可优先录用。

    (二)“金融实验班”:深度共建共创式

    为适应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需求,学院与市融资担保行业协会联合创新设立了全国首个“担保实验班”,与浙江期货行业协会共同打造了浙江省第一个“期货实验班”,在校内与鹿城农商银行共建“鹿城农商行订单班”。这种高校、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三方联合的创新实验班,有效减少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之间的错位偏差。

    学院有针对性地构建实践教学方案,由学院与协议金融机构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学的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校外实践教学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校外实践教学的培养过程,共同评价校外实践教学的培养质量,推动校外实践教学模式改革。

    二、机制创新,校企共商共定长效机制

    实践基地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除了校企双方有互利共赢的驱动力外,还必须有确保基地健康运行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资金保障制度等。

    (一)合作共赢的组织架构,校企深度共建共管经济共同体

    温州商学院金融学专业校外实践基地构建了由“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组成的三级管理架构。决策层由学院院长及银行董事长担任,学院院长代表学校与协议金融机构高层共同探讨发展方向,签订建设协议;学院建立校企合作办公室、金融学专业管理层,协议金融机构建立实习实训管理层;执行层由学院金融学专业课程组教师及银行的高级经理或职员担任。学院方面的实际管理工作由校企合作办公室承担,负责制定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的大政方针,审批具体活动规划。

    (二)校企共建共创机制,确保经费保障

    温州民营企业家的教育热忱以及灵活的民营机制,使学校实践基地建设和发展具有可持续资金。以鹿城农商行校外实践基地为例,经费投入以鹿城农商行通过项目资助的形式为主,基地初创启动经费来自学校,共同开发利益共享,后续以基地的社会服务为补充。经费的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由基地负责人提出基地建设计划,经校内外专家论证通过后实行“校—企”协商专项经费资助。此外,学院在发展“双创”实践教育协同育人过程中,开发共享机制开展培训、成果申报和社会服务,寻求政府—企业—社会等全方位合作筹集经费。

    三、模式创新,构建多维度、多层次、全过程、以生为本的实践体系

     现代金融技术快速发展不断变革,现代金融业所需金融人才的能力也应与时俱进。因此,需要构建多维度、多层次、全过程、以生为本的递进实践体系。

    (一)构建“实验室+培训基地+实践平台”递进的“学做合一”实践方式

    学校构建“实验室+培训基地+实践平台”递进的“学做合一”实践方式,实现实践内容、形式多样化、职业化、全过程化。实践培养贯穿大学四年学习全过程,入学初百名金融老总进校园开设生涯规划、职业规划课程,大一第二学期开展以观摩为主要实践学习方式的专业认知学习,大二以仿真实训为主要形式的专业课程实训,大三以订单班为主要模式的职业化、真实场景化综合实践,大四以“实务导师+学业导师”双带领的“校企两栖式”专业综合实践以及各期暑假顶岗实践,实现多维度、多层次、全过程的实践培养。

    (二)校企一体化,实践多点开花

    学校组建由学校老师、银行专业人员、银行优秀管理者和内部师资构成的“双师双能”师资队伍,采用模拟教学、体验式、研讨式、讲坛式培训手段,分阶段性培训、重点集训,以及设立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等多元丰富的实践形式和内容,使实践教学育人真实化、场景化和多元化。

    温州商学院构建以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为实践教学、协同育人的突破口,通过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共建、共创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能有效带动教育模式和人才培养体系的改革。

(摘编自《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20年第12期  作者:胡滨 李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