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大学的“创生”逻辑与“类型”超越

编辑日期:2024-09-30 作者: 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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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应用型”大学的“创生”逻辑,继而超越主观赋予的“类型”桎梏,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需求导向、世界水平的应用型大学集群的必由之路。

    一、应用型大学创生的地域逻辑与环境适应

    在不同地域的文化冲突、科技创新与环境适应中,全球大学系统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和面貌。

    (一)复杂性与自我革新精神:美国的多元巨型大学系统

    世界“应用型”大学集群的形成以美国式大学改革为起点。美国并没有明确的“应用型”大学的类型划分,美国式大学几乎都具有应用性,尤其是威斯康辛大学等社会服务型大学诞生以后。美国教育委员会(ACE)与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对《卡内基高等教育机构分类》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对高校的分类方式做出重大改变,全面转向多维度高校分类,以反映当代美国高校在巨型高等教育网络结构中的多样性与复杂性。美国多元巨型大学系统的复杂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社会系统的复杂性促成美国式大学办学经费来源的复杂性。20世纪,美国州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资约占大学收入的20%,到了21世纪就更少了,连对公立研究型大学的投资也才占了大学收入的10%。在美国州政府减少对高等教育投资的情况下,市场对大学的投资逐渐高达90%。由于筹资兴教主体的变化,美国式大学需要时刻保持市场敏锐性和服务意识,这样的复杂性联系使美国式大学更容易按市场规律办学,促使大学朝着更加多元、多样化的方向发展。

    二是利益诉求的复杂性推动美国式大学不断适应外界需求而不断“变形”。从哈佛学院、耶鲁学院、新泽西学院开始,美国式大学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有组织办学和“企业家精神”,激发大学实现主动变革的动力,赋予本国大学更多应用性功能。1862年,时任美国总统林肯签署了《莫雷尔法案》,意图培养更多农业和工艺型人才,“赠地学院”的有组织、成建制出现是美国高等教育发展致力于服务社会需要的又一明证。积极寻求社会资源并为社会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成为当时以威斯康辛大学为首的美国式大学的典型特色。

    三是高等教育系统的复杂性推动美国式大学追求多种“实用”职能。在杜威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引导下,美国式大学看起来显得有点“混乱”。芝加哥大学校长赫钦斯就曾评价过美国高等教育系统的“混乱”局面:美国初级学院(junior college)并不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文理学院更是既有中学性质,也有大学性质,既有普通教育,又有特殊教育;大学(university)与学院(college)的区别也不明显。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正是因为这种“混乱”的复杂性系统催生了大学不同的“实用”职能,满足了民众不同的教育需求,使得任何阶段、任何类型的教育都能相通相融。如今,美国式大学被分为五大类别十八种类型,每一种高校类型都重视“实用”,这给予了美国经济社会更多生机,也使得美国式大学创造出了不同于欧洲式大学的新发展模式。

    美国式大学坚定地认为大学校园之外盛行的行为模式比校园内的行为模式更为“真实”,因此高校应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保持最紧密联系,这就意味着美国式大学不是与社会脱节的“象牙塔”般存在,而是成了一座生产知识与培育人才的“工厂”,比如支撑“硅谷”的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系统、加州州立大学系统等多元巨型大学系统。

    (二)在科学中寻求技术突围:德国的应用科技大学

    与美国文化和美国式大学发展模式不同的是,德国的文化国家观、民族自信观、双重自由观、洪堡大学理想等对德国应用科技大学产生了较大影响。

    1998年以前,德国的学位只有硕士和博士两级,但硕士学位与博士学位的培养更重视科学研究,对于不想从事科学研究,希望直接进入社会工作的毕业生来说没有相对应的学位。1968年,德国各州政府审议通过了《联邦共和国各州统一应用科技大学协定》,规定应用科技大学(Fachhochschule,简称FH)是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机构。于是,德国开始在高校试点开设应用型学位,奥斯纳布吕克应用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率先设立了“国际商务与管理”专业,授予毕业生学士学位,并逐渐在全国推广。应用科技大学兼有普通本科教育、职业本科教育、技术本科教育等多重元素,不以追求科学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等为办学目标,注重在行业协会架构下推进校企合作、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等工作,包括科研成果在中小企业的转移、孵化和应用。统计显示,德国约有2/3的工程师、1/2的企业经济学家和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毕业于应用科技大学。

    德国的应用科技大学既继承了德国式大学注重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传统,也创造了政产学研用贯通、教科经社家一体的应用技术特色,同时也成为平衡德国高等教育生态系统的重要分型和促进德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键力量,在大众心目中享有与普通院校等平起平坐的教育地位,在社会上其毕业生待遇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类同。

    (三)工业驱动下的亚洲模式:日本的“赶超”型大学

    亚洲式大学基本属于高等教育后发外生型。“二战”后,重建的日本拥有两类大学:一是规模巨大且多样性的私立大学系统(早稻田大学等),一是全面依靠中央政府经费来源的国立大学系统(东京大学等),但国立大学数量有限且对市场经济不敏感。事实上,日本大学是两种类型的发展模式,日本国立大学模仿的是欧洲式大学发展模式,私立大学走的是美国式大学发展模式,但它们又不完全属于任何一种模式,因为私立院校对市场的敏感性比美国私立院校更强,国立大学培养精英人才的严谨性略胜于德国式大学。日本式大学也有两条泾渭分明的人才培养路线,私立院校主要为“日本制造”培养应用型人才,国立大学主要为“日本智造”培养研究型人才。

    和欧美强国相比,日本的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并不算多,但是现场工程师的培养数量和质量却非常突出,成为支撑日本高度工业化、制造现代化的中流砥柱。日本的工业化、工业的数智化程度非常高,大学中的应用型科技研发很少需要政府提供大额基金资助,完全可以依靠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带动,从而形成了一种有别于欧洲式大学发展模式(科学研究型)与美国式大学发展模式(社会服务型)的技术支配科学、工业支配大学的新型大学发展模式——“赶超”型大学发展模式。

    相对欧美式大学而言,日本并没有自己的“原创型”大学,对本国大学的改造完全是为自己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球竞争“量身定制”,在工业化、数智化的双轮驱动下,日本能够准确评估大学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动态建立大学推动企业发展、企业又推动大学变强的良性循环,从而成为全世界的科技发电站。

    总之,在应用型大学“创生”的地域逻辑和环境适应上,美国的经验是在多元巨型大学系统内不同类型层次的高等教育机构必须各司其职;德国的经验是政府要始终成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最大动力,应用科技大学要时刻通过科技进步激活高校内部体系改革;日本的经验是大学发展必须融合本国国情和文化,面向工业化培育工程师和推动工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

    二、普及化时代我国应用型大学类型逻辑的自我超越

   目前,我国应用型大学“类型”的行政划分确实明晰了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类型、规格与应用型科技研发的方向、领域、重点等,但也给应用型大学带来了很多新问题,促使新建本科院校、高职本科院校等应用型大学在现实中通过办学下沉、个体探索、生态环境营造加快“类型”逻辑下的自我超越。

    (一)基于阶段现实:超越类型划分的“理想化”

    当前,我国正处于高等教育后普及化时代,人民对美好高等教育的需求呈现出多样性特征,因而大学也具有多样性特征,应用型大学这种“理想化”的分类“定义”反而限制了其高质量发展的多样性与可能性。应用型大学不宜继续拘泥于对“应用型”的探讨,而是应该基于“类”,但又要突破“型”、超越“型”,更多强调办学层次。

    首先,弱化分类发展的引导功能,鼓励根据大学自身办学特点确定发展的中长期目标。中国政府给予大学更多办学的自主权,政府的职能转向以投资、监督、评估等工作为主,允许发展新型大学,如新型研究型大学、新型应用型大学、新型技术型大学等。新型大学既要符合大学建设的国家标准,又能够挖掘自身的办学特色,从而打破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构建的高等教育系统,允许更多形态的大学成为应用型大学的一部分,在高等教育后普及化时代构建一套多样化的应用型大学体系。

    其次,大学本身要超越大众化时代的“地方性”“应用型”“高水平”等抽象化、理想化的“标签式”定位,自身就要打破“型”对自身发展的思想束缚和观念定势,广泛调查并掌握第一手的区域、行业、产业、企业发展需求状况,将理想“型”的塑造与现实“型”的需求结合,构建以用户多样化需要为中心的新型应用型大学。

    最后,构建以“终身学习”为主线的应用型大学集群。应用型大学归根结底是大学发展到工业化、现代化、智能化社会的一种时代形态,工业化、信息化社会的知识生产速度快、职业迭代快,职前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并不能一劳永逸,必须与专业人才职后教育实现一体化。在美国大地上,并没有纯粹理论意义上的“应用型”大学类型,但在实践层面又处处都是应用型大学的影子。因此,我国应用型大学要主动打破“型”带来的职前学习类型的束缚,努力构建基于高等教育后普及化时代的独特的高等教育生态系统。

    (二)走向个体探索:超越类型模仿的“同质化”

    21世纪以来,应用型大学联盟总结了很多阶段性发展经验,如培养“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探索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校企合作模式、建立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体制机制等,这些试点经验让应用型大学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双师双能”“产教融合”“服务地方”似乎又成为一个无法超越的标签,以至于应用型大学集群为了达成这些大学评价指标开始走向“同质化”。应用型大学集群要想突破“类”“型”定位的“同质化”,就要超越对政策分类的过度依赖,从集体从众转向个体探索。

    首先,应用型大学要超越以审核评估标准或高层领导意志等来办学的惯性思维,尽量避免过度依赖上级主管部门的中长期战略规划或第三方的大学评价指标体系。在实践中,应用型大学要主动发现教育对象存在的独特性和知识生产的复杂性,重视教育的个性化和知识的迭代性,成为具有自我革新能力的新型大学组织。

    其次,应用型大学要从组织内部全面更新自我认识。解决内部问题是德国、美国式大学革新的第一动力,至于是否能建成“应用型”大学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大学能否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完美契合。我国的应用型大学在继续跟随教育主管部门政策引导的同时要找准自身的办学愿景与办学特色,组织内部要全方位审视自我,组织外部要及时回应各方需求,校政企、产学研要建立共同的组织愿景,调动组织内部的内生力、内驱力和组织外部的正能量、互助力,从而持续产生并充分发挥组织整体的正向影响。

    最后,应用型大学必须要打破现有舒适圈,找准结构上突破的“不平衡”点,追寻建构新的适合自身发展的组织结构。应用型大学要想办出特色、提高办学质量就需要摆脱对“他组织”的依赖,寻求自身与环境之间的“不平衡”“不对称”“不守恒”,通过不断自我革命、自我调整打破“纳什均衡”,根据自身发展特点建构新的组织结构。具体地说,就是最终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强的应用型办学特色。

    (三)营造生态环境:超越类型建设的“线性化”

    我国的应用型大学集群建设更多依赖于单维力量、人为推动发展,在建设理念上容易忽略生态环境的复杂性和法律制度的保障性。事实上,人为推动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力量是十分微弱和不可持续的,单纯依靠政府—企业—大学的“线性化”沟通方式还不能应对复杂的关系网络。在高等教育后普及化阶段,应用型大学应超越类型建设的“线性化”,加快挺进应用型大学集群建设的新赛道。

    首先,应用型大学要建构自身的服务生态系统,从市场逻辑转向社会逻辑,遵从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扩大社会服务的国际视野。美国式大学、德国式大学、日本式大学是开放的、竞争的系统与富有个性的大学集群,因而具有强大的高等教育服务能力。因此,我国的应用型大学集群建设不能单纯将服务市场需求作为办学目标,即不能只是局限在应用型大学—市场的单维关系中,而是应该站在更高的视位——从服务社会的视角来看待大学与外部系统的双向循环。

    其次,应用型大学作为一种新型大学组织应突破传统组织的局限,建成连接学术与社会的第三方组织机构。应用型大学本身就是连接学与术、研与用、知识与社会、校园与企业的第三部门中介组织,它一方面承载着政治使命,另一方面又承载着社会责任,还要与区域行业产业企业动态智能匹配,从而在大学与社会链接的“打包完成”过程中实现自身的独特价值。因此,应用型大学应及时调查社会的需求和掌握民间的需要,在实质性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过程中要进行全方位“形态重塑”和“角色再造”,通过建设第三方组织将工程技术研究成果随时转换为社会可用的成果或产品,从而打破应用型大学与社会生态环境的边界,共同组成更大的立体型组织系统。

    总之,虽然应用型大学已经“创生”,但似乎它的界限又不那么清晰。因此,在新时代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办学过程中,党和国家引导、大学自主革新可能才是更妥善的一种方式,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实现应用型大学“类型”逻辑的自我超越。

(摘编自《江苏高教》2024年第6期  作者:陈明 冯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