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实证研究
在我国高校毕业生数量持续攀升、质量需求更高的背景下,了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探究实现其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可行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新特征:供给和需求调整
高校毕业生就业备受社会关注,毕业生供给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的相对变化会对就业结果产生直接的影响。
从供给侧看,在疫情冲击后经济恢复的首年,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有着崭新的时代特点。其一,高校毕业生供给数量不断攀升。自2019年起,高职院校连续三年实施大幅扩招,同期,硕士研究生招生及专升本规模也得以扩大,2023年,扩招后的高职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开始大规模进入劳动力市场,毕业生供给再创历史新高。高校毕业生供给数量的持续攀升和留学回国人员的逐年增长使得就业难问题更加凸显。其二,高校毕业生供给质量或受影响。在1999年高校扩招后首届本科生进入劳动力市场就业20周年之际,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后的首届本科生在2023年开始进入劳动力市场。这一届本科生的高等教育培养过程几乎全程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长期的线上学习是否会对本科生培养质量以及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就业观念等方面造成影响,仍待深入研究。
从需求侧看,就业是经济发展带来劳动力吸纳的重要结果。有研究指出我国大学生就业景气程度在2017年后进入新的下降通道,在未来数年,可能还会在下降通道中徘徊。数据表明,服务业从业人数占整体就业人数近一半,然而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服务业人员从业指数收缩加剧,尤其是依赖于市场需求的自由职业者和个体经营者受到的冲击更大、面临的不稳定性更强;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多数行业的用工需求也出现了下降,仅有电器机械、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等部分高景气行业保持用工数的不跌反涨,企业和组织面临削减成本的压力,一些人可能从单位就业转向灵活就业,以应对失业或收入下降。
二、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描述统计
(一)毕业去向:单位就业占比上升,灵活就业占比下降
相关调研数据表明,202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的毕业去向以单位就业(34.8%)为主,与2021年相比增加了2.7个百分点。其次为国内升学(25.0%),这一比例比2021年降低了4.3个百分点。此外,2023年毕业生出国出境、自由职业、自主创业、其他灵活就业的比例与2021年相比均有所下降。相应地,待就业、其他暂不就业的比例有所提高,提高比例分别为7.0和1.7个百分点。若将单位就业、国内升学、出国出境、自由职业、自主创业、其他灵活就业的毕业生视为落实了毕业去向,202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的落实率为68.9%。
从学历层次来看博士生的落实率最高,达到83.3%;专科毕业生的落实率为74.8%,位居第二;硕士毕业生的落实率为68.3%,位列第三;本科毕业生的落实率为66.9%,在所有学历层次中最低。从就业形态来看,专科毕业生较高的落实率主要是其在所有学历类型中的灵活就业的比例最高,达到12.3%,单位就业的比例与本科生区别不大;总体而言,随着毕业生学历层次的升高,单位就业的比例越高,灵活就业的比例越低。表1呈现了不同类型毕业生的落实率及去向差异。
表1:2023年不同类型毕业生的毕业去向(%)
从院校类型来看,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毕业生以85.5%的落实率位居首位,显示出其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其次是高职高专院校,落实率为75.2%;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毕业生落实率为70.4%,位居第三;普通本科院校的毕业生落实率为64.2%;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落实率较低为59.0%。与2021年相比,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的落实率增加了3.3个百分点,其余几类学校的毕业生落实率均有下降。
从就业形态来看,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的单位就业比例最高,为43.6%,其次是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单位就业的比例大体持平,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单位就业的比例最低,为29.3%。在灵活就业方面,总体而言,院校的选拔性越高,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比例越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比例为0.7%,高职高专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比例均在10%以上。
从学科门类来看,工学毕业生以75.5%的落实率领先;经济学、理学、管理学毕业生的落实率分别为72.2%、69.5%、68.8%,位列第二至四;法学、教育学、医学毕业生的落实率相对较低,分别为60.4%、600%、54.7%。从就业形态来看,在单位就业方面,工学毕业生的比例最高,为42.0%;管理学、哲学、历史学毕业生的单位就业比例较高,均在35%以上;在灵活就业方面,艺术学、交叉学科、农学毕业生的比例较高,均在10%以上。
总体而言,2023年数据显示,单位就业以34.8%的比例占据主导地位,较2021年上升2.7个百分点,显示出毕业生对于稳定就业机会的偏好;相比之下,灵活就业的比例有所下降。学历层次上,专科生在灵活就业中表现突出,而高学历毕业生如博士生更倾向于单位就业,反映了不同学历背景的毕业生对就业形态具有选择差异。此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的单位就业比例较高,高职高专院校和民办高校毕业生的灵活就业比例较高,揭示了院校类型对就业选择的影响。
(二)就业结构:单位就业与灵活就业各有侧重
1. 就业地点:单位就业下沉回流,灵活就业地点分散
相关调研数据表明,在就业地点方面,2023年单位就业毕业生在省会城市或直辖市就业的比例最高(45.2%),比2021年下降了9.7个百分点;在地级市就业的毕业生比例为28.1%,比2021年高0.8个百分点;在县级市或县城、多镇、农村就业的比例分别为17.9%、6.0%、2.9%,与2021年相比分别增加了5.6、2.0、1.4个百分点。结合家庭所在地,从流动模式来看家庭所在地为省会城市或直辖市的毕业生在与家庭所在地同类型城市就业的比例最高(82.6%),家庭所在地为县级市或县城、多镇、农村的毕业生进入省会城市或直辖市就业的比例最高。值得注意的是,与2021年相比,2023年地级市、县级市或县城、多镇、农村这四种地点均吸引了更多同类型家庭所在地的毕业生回流就业。
与单位就业毕业生的地点分布和流动模式有所不同,灵活就业毕业生的地点分布相对分散,在省会城市或直辖市就业的比例为33.3%,在地级市、县级市或县城就业的比例大体一致,在多镇、农村就业的比例分别为10.3%和13.0%;在流动模式方面,不论家庭所在地为哪种类型,均呈现出最高比例者在同类型地点就业的局面。
2.就业地区:东部、西部吸引力较高,中部地区有待加强
无论单位就业还是灵活就业,均呈现东部地区就业的比例最高、西部地区次之、中部地区最低的情况。对于单位就业毕业生而言,与2021年相比,在西部地区就业的比例增加了7.8个百分点,在东部和中部地区就业的比例分别下降了4.8和3.0个百分点,呈现“东部地区就业集中、西部地区就业增长、中部地区就业下降”的格局。结合家庭地区和学校地区来看,毕业生的地区选择与家庭所在地和学校所在地呈现出较强的相关性,其中东部和西部地区对毕业生的属地吸纳能力较强,中部地区相对较弱。
3.就业行业:教育行业强势吸纳,数字经济影响凸显
无论单位就业还是灵活就业,排名前五的行业合计吸纳了半数以上的毕业生。教育是吸纳毕业生比例最高的行业,其中单位就业毕业生的教育行业就业比例为18.1%,灵活就业毕业生的这一比例更高达22.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吸纳比例也较高,在两类毕业生中均排在第三位。此外,对于单位就业毕业生,制造业以13.2%的比例排在第二位,金融业和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分别以7.8%和7.3%的比例位于第四和第五;与2021年相比,2023年排名前五的行业整体吸纳毕业生的能力减少了2.1个百分点。对于灵活就业毕业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12.3%的比例排在第二位,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分别以6.3%、6.1%的比例排在第四和第五位。这与数字经济的发展为这些行业带来大量的新职业、新岗位和新业态不无关系。表2呈现了2023年单位就业和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就业行业的前五名。
表2:2023年单位就业和灵活就业毕业生的前五名行业分布(%)
总体而言,单位就业与灵活就业毕业生在就业地点、地区和行业选择上存在显著差异。单位就业毕业生倾向于在省会城市或直辖市就业,尽管这一比例有所下降,地级市、县级市或县城、乡镇和农村地区对毕业生的吸引力有所增强,显示出毕业生就业地点选择的多样化和对二、三线城市及乡村地区的回流趋势。与此相对,灵活就业毕业生的地点分布更为分散,他们在乡镇和农村的就业比例相对较高,反映出灵活就业的地理灵活性和对不同地区就业机会的广泛利用。在地区分布上,东部地区对两类毕业生均展现出较高的吸纳能力,西部地区对单位就业毕业生的吸引力有所增强,中部地区则有所下降。在行业选择上,教育行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对单位就业和灵活就业毕业生均具有较高的吸引力;单位就业毕业生在制造业、金融业和公共管理等行业的就业比例较高,而灵活就业毕业生更多分布在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批发和零售业。
由此可见,单位就业毕业生的就业结构更倾向于传统与稳定的就业渠道。灵活就业毕业生展现出对新兴行业和灵活工作模式的偏好。这些趋势不仅反映了当前就业市场的特点,也提示了教育和职业指导服务需适应多样化的就业需求,为毕业生提供更符合其职业发展和生活期望的指导和支持,
(三)就业质量:单位就业毕业生起薪、满意度均更高
以月起薪在500-30000元之间的毕业生作为分析样本,对已就业毕业生的就业起薪进行描述统计的结果如表3所示。
表3:2023年单位就业和灵活就业毕业生的月起薪(元)
而在单位就业和灵活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满意度对比情况方面,选择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普遍对其所找工作满意度较高,灵活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满意度相对较低。
总体而言,2023年的数据显示,单位就业与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在月起薪和就业满意度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单位就业毕业生的平均月起薪为6423元,而灵活就业毕业生的平均月起薪为4034元,反映出单位就业在薪资水平上的优势。同时,单位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满意度也较高,总体满意度达到75.1%,尤其在工作稳定性、工作地点和独立自主性方面。相比之下灵活就业毕业生的总体满意度为48.5%,他们在工作地点方面满意度最高但对工作稳定性、个人发展空间、工资福利和社会地位的满意度较低。
三、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总体来看,单位就业毕业生倾向于选择传统且稳定的就业渠道,而灵活就业毕业生表现出对新兴行业和灵活工作模式的偏好,这反映了当前我国就业市场的新特点。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高校毕业生要转变就业观念,理性看待新的就业形态,在提升专业知识的同时,综合提升自己的多维能力,增强就业能动性。高校毕业生要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对待就业市场的新变化,以更加包容和积极的态度看待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新就业方式。同时,顺应数字经济时代的需求,不断提升自身的数字素养,在专业能力之外,结合就业市场的动态需求塑造适应性更强且更容易迁移的知识、能力和素养,提高整合各种资本与资源的能力,以应对未来就业市场中新技术、新职业、新业态的各种挑战。
第二,高校应面向社会需求,坚持动态调整,促进高等教育供给侧与产业结构需求侧协同发展。教育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一环,要树立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的“大教育观”,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深入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认真分析行业的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形势,查找学校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就业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充分吸收用人单位的意见建议,为学校学科专业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招生计划安排和就业指导服务提供依据,适度超前地建设层次分明、功能多元的人才培养体系,培养跨领域、跨学科、跨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同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模拟实训、职业体验等实习实践教学,组织高校毕业生走进人力资源市场,参加职业能力测评,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第三,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的吸纳作用,同时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为毕业生选择新形态就业提供政策支持。结合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等战略,继续发挥就业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促进作用,拓宽基层就业空间,挖掘基层就业机会,引导更多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就业。加强对就业市场的监测,及时分析就业趋势和问题,为政策制定和教育改革提供依据。同时,由于大学生是创新创业的生力军,出台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相关政策,一方面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资金支持和空间援助,为毕业生的创新想法孵化和创新成果转化提供土壤;另一方面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包括设定合理的薪酬和必要的保险覆盖,以增强该就业形态的稳定性和吸引力,切实维护灵活就业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多形式就业。
(摘编自《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24年第2期 作者:邱文琪 岳昌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