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态势特征与发展路向
本文以199所本科及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189所,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10所)作为研究对象,系统梳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总体态势和特征,探索教育强国背景下本科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高质量发展路向。
一、发展态势分析
(一)办学规模持续扩大,社会认可度进一步提升
自1995年上海交通大学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作为第一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立以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数量持续增长。《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布后,数量从21个增长到2023年的199个,增长了近10倍。
对于学生和家长群体,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出国留学”的优势以及相较于中方母体高校同类专业较低的高考录取分数,使其社会认可度日渐提升。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生及家长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作为较低分数考生进入较高层次境内高校和海外深造“曲线选择”的优化路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高考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排位逐年升高。如2023年,宁波诺丁汉大学录取生源的平均排名百分位从上年的10.3%提高到9.3%。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普遍拥有60%-80%的境外高校升学率,如西交利物浦大学2023年本科毕业生总体升学率86.7%,其中境外升学占比99.8%。
(二)合作高校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主,部分世界一流大学参与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外方合作对象涉及国家和地区共28个,主要分布在英国、美国、法国等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密集的欧美发达国家。按照国别排序依次是英国45个、美国36个、法国21个、俄罗斯18个、澳大利亚12个、德国11个,以上6个国家占机构外方合作对象总量超过七成。同时,我国高校也积极发掘东南亚、南美洲等地区发展中国家的优质教育资源。例如,中国农业大学巴西圣保罗大学联合学院是由中国农业大学和巴西圣保罗大学合作开设的硕士研究生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双边高校均为世界顶尖涉农大学联盟成员。
世界一流大学集中了全球优质的教育资源,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合作办学的水平和成效。在国内高水平大学参与度方面,我国有71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开设了共计93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境外高校进入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的机构数量共47个,占比超50%。
(三)学科专业结构持续优化,侧重围绕母体高校优势学科布局
新时代以来,在国家政策导向、高等教育宏观结构调整、毕业生就业等诸多因素影响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学科专业结构也随之调整优化(见表1)。2016-2023年期间,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新增专业数目排名前五的分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2个)、电子信息工程(18个)、机械工程(17个)、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5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5个),均为工科专业,且前四个专业均入选近五年绿牌专业。此外,还出现了机器人与自动化系统、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康复治疗学、物联网工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
表1: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学科门类规模结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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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历层次呈现系统性,本科教育为合作主流
经统计分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历层次具有系统性的特点。其中,本科层次机构数为105个,占机构总数超五成。兼有本、硕层次以及兼有本、硕、博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共73所,占比36.68%,体现了部分合作办学机构教育的连续性和贯通性。开展硕士、博士层次的机构有6所,反映了少部分机构探索开展高层次合作教育,进行研究型人才国际化培养工作。研究生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因其高水平、高质量的办学,为研究生教育培养提供了国际化教育理念以及多元化培养模式的借鉴。如昆山杜克大学办学定位于世界一流的、小规模的精英教育,采取高起点招生和高标准办学,以硕士招生起步,2018年才正式启动本科生招生。此外,还有4所机构同时开展非学历教育,涉及职业技能培训、社会服务等方面。
(五)办学地点聚集效应明显,整体呈现东强西弱格局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遍及19个省、4个直辖市和1个自治区。从区域分布来看,设立机构数占比排序依次是东部地区73%、中部地区15%、西部地区12%,整体呈现东多西少的布局。经济、教育发达的东部地区一直是合作办学机构的重点布局区域,上海、江苏以及浙江地区中外合作办学“起步早、范围广、实力强”扮演着“排头兵”的角色。10所中外合作大学均坐落于东部发达省域,其中有5所办学地为广东省。
二、主要问题与现实困境
(一)结构布局之困
就来源结构而言,双边合作对象中世界一流高校参与度不高。外方合作对象中世界一流大学占比较少,我国14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开设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还不足一半。就学科结构而言,在93个“双一流”建设高校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只有51所设置的专业与母体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相匹配,占比不足六成。就区域结构而言,超七成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集中于经济、教育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资源差异严重分化。此外,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中外合作办学“高地”虽已初见规模,但尚未及时总结可复制的经验推向全国,实现东中西协同发展。
(二)人才培养之困
课题组选取了15所同时开展本科、研究生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其中有6所入选2024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优秀案例。从人才培养规模来看,15所机构本科生在校生人数约为5.7万人、研究生在校生人数约为1.53万人,本研比为3.7:1,远高于一流大学校均本科生与研究生比例(接近1:1)。从生师比数据来看,虽然几所中外合作大学配备了较高比例和相当数量的外籍教师,如温州肯恩大学和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外教比例高达80%,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专任外教较为稀缺,主要靠兼职外教补充国际师资。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科技领域特别是在一些关键技术和核心领域的封锁不断加强,个别合作办学机构甚至出现了新学年无外教返校的窘境。从人才培养流向来看,15所机构本科生人才培养成效突出,但毕业生去向多为境外升学。值得注意的是,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本科生出路过于偏重境外升学,研究生培养规模不足,人才培养层次有待优化,亟需提升自主拔尖人才的培养质量。
(三)科研创新之困
几所中外合作大学将科研创新作为办学重要内涵,将学校的战略定位于“研究型大学”。但在具体实践中,中外合作大学表现并不亮眼。以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情况来看,9所中外合作大学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数目普遍偏少,仅有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近五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195项。此外,国家级科研平台仅有宁波诺丁汉大学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2个,省部级科研平台仅5个。另外,从专利获批授权情况来看,几所中外合作大学2023年度授权发明专利数无一突破两位数,超六成大学授权发明专利数仅为个位数。此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因调动科研平台、学术环境、经费支持等资源的能力有限,使得其境外高水平科研人员对原高校依附性较强。
三、高质量发展路径探索
(一)优化布局结构,构建高质量办学生态体系
首先,优化来源结构。我国高校特别是“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将中外合作办学纳入学校国际化建设的整体布局,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其次,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支柱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设置学科专业。另外,应提高学科设置匹配度,充分利用“双一流”建设学科的课程、教材、师资力量、科研平台等资源,培育新兴交叉学科,培植新的学科亮点。
(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扩大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着力优化人才培养层次,完善各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对于本科生层次,应助力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如创新人才选拔制度,倡导研讨式教学和导师制等;对于研究生层次,应逐步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实现人才本土化贯通培养。此外,应着力提升高层次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和质量。一方面,积极引进研究生层次人才培养所需的外方优质资源,另一方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等需要,自主培养创新型研究生人才。例如,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依托中方高校优势教学资源和广东省核产业优势,设置“居里班”和“鹤绂班”两套并行的核能与核技术卓越工程师培养方案。
(三)推进师资队伍建设,构建引育并举人才支撑体系
我国应把握当前人才流动契机,外引内育并重。一方面,母体高校在筹备建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时,应加强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与应用,完善高端人才服务载体。同时,合作双边充分发挥“先天”优势,围绕优势学科布局,引进领域内领军人才及其团队,实现高起点、高质量办学。在引进外籍师资时,应建立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和专任外教职业保障机制,在薪酬福利、子女就学、职称评定、职务晋升机制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另一方面,发挥高校和合作办学机构自主培养师资力量主阵地作用。此外,应搭建中外教师交流平台,通过教学研讨、集体备课等形式,推动双边教师交流,加强对国外优秀教师先进教学经验及科研能力的吸收和转化,带动提升中方教师教学科研能力与国际接轨。
(四)搭建国际化科研平台,推动区域协同创新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母体高校应整合双边科研优质资源,围绕国际前沿科技领域创建一批高端国际协同创新中心或实验室,并积极争取和运用好政府各类人才政策。通过筑巢引凤,实现高端科研平台建设、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高水平学术成果产出。苏州地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处于国内乃至国际领先水平,被誉为“中国药谷”。2020年,西交利物浦大学与苏州工业园区共建西浦慧湖药学院,构建“社会—大学—产业”多元体系。截至2024年6月已有60余家生物医药企业与西浦慧湖药学院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借助区域优势,依托生物医药相关优势学科,为生物医药产业输送紧缺人才,助力构建生物医药产业生态体系,实现苏州地区生物医药产学研协同发展。
未来我国要建设具有强大影响力的世界重要教育中心,必须扩大开放、升级开放。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采取差异化竞争策略,承担“在地国际化”的重要功能,为教育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摘编自《当代教育论坛》2024年第6期 作者:陆静如 郭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