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性”赋能政产学研合作的逻辑、机制及路径
政产学研合作“在地性”并非单指地理空间,而在于合作各方在地方资源、经济、文化与人才等要素的深度耦合与动态融合,强调合作紧密嵌入地方特色与资源禀赋,聚焦区域经济发展、技术创新与社会服务的实际贡献。如何在政产学研合作中系统化融入“在地性”理念,实现多元主体协同增效、创新赋能与价值共创,成为亟须厘清的重要现实问题。
一、“在地性”赋能政产学研合作的机制
以合作中各主体的责任差异为分类原则,可以将政产学研合作分为政府主导、学研主导、企业主导及多元协同四种典型模式(见表1)。
表1:“在地性”赋能政产学研合作模式机制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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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模式 |
典型案例 |
赋能逻辑 |
赋能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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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 |
沈抚示范区科技创新高地项目 |
政策供给与地方资源整合,突出顶层设计情境指向 |
政策引领→地方资源整合→生态营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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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研主导 |
西安交大创新港项目 |
知识人才资源嵌入地方,推动学科与产业共构 |
知识人才嵌入→学科产业共构→共生网络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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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导 |
青岛智慧生活科技 创新中心项目 |
地方企业牵引市场需求,嵌入学研与政府资源 |
市场牵引→资源嵌入→产业集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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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协同 |
苏州纳米科技协同 创新中心项目 |
多方形成共同愿景,实现资源互嵌与利益共享 |
目标协同→资源互嵌→责任共担→利益共享 |
(一)赋能政府主导的政产学研合作:以沈抚示范区创新高地项目为例
政府主导的政产学研合作模式,核心在于政府通过制度供给与政策设计构建合作框架,以公共权力为杠杆整合区域资源,推动地方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围绕地方发展目标实现合作。
辽宁沈抚示范区科技创新高地项目是“在地性”赋能政府主导的政产学研合作的典型案例。沈抚示范区管委会通过统筹政策、制度与平台建设,引导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东北大学、辽宁大学等高校及科研院所提供前沿技术与人才支持,同时携手国研科技集团等企业搭建成果孵化与转化平台,形成了地方政府主导的政产学研“在地”合作。
首先,基于地方发展的政策引领是“在地性”赋能政府主导模式的路径起点。沈抚示范区制定并实施了促进政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的23条政策措施,设计了一系列针对性扶持措施,如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动双创孵化平台培育、促进高层次人才引进等,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了清晰制度和政策框架。其次,地方资源整合是“在地性”赋能政府主导模式的关键。示范区以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引导项目选择与区域产业深度对接。如在新材料、装备制造等具有东北特色优势的产业领域,政府通过资金支持与政策激励,联合本地高校和科研院所集中攻关,形成了科研成果与地方产业的双向嵌入。再次,地方生态营造是“在地性”赋能政府主导模式可持续性的保障。示范区关注政策和项目的阶段性推动,通过人才引进、创新平台培育和科研环境营造,营造了良好地方创新生态。
(二)赋能学研主导的政产学研合作:以西安交大创新港项目为例
学研主导的政产学研合作是以高校和科研机构为主导力量,通过知识生产、科研技术与人才培养引领合作方向,地方政府和企业在政策供给与产业转化方面给予支持。
西安交大创新港项目是由西安交通大学牵头,负责提供科技创新及人才支撑,西安市政府及西咸新区等政府部门提供政策和场地支持,通用技术集团等企业协助搭建创新成果转化平台。
首先,嵌入知识与人才以驱动地方创新循环。西安交通大学依托雄厚科研积淀与学科优势,汇聚国内外高水平学者与青年科研力量,形成跨学科、多层次的研究群体。不同于传统意义的人才集聚,创新港更注重人才与地方深度契合,科研人员在回应地方产业链与创新链需求过程中,实现知识人才供给与地方发展的互动循环。其次,学科“在地”与产业共构以激发区域发展动能。创新港并未简单将学科成果输入地方,而是以共建“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创新平台”为纽带,将学科发展方向与区域产业升级需求进行结构性耦合。通过“1+N+X”科技服务体系,创新港实现从基础研究到应用开发、从技术突破到企业孵化的全链条衔接,推动学术研究在地方情境中实现再生产与再创造,使科研真正成为区域社会发展的驱动力。再次,构建“在地”共生网络以强化区域创新生态韧性。创新港打破了传统高校科研“围墙”,通过构建“在地”共生网络,吸纳地方政府、企业及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科技成果转化。
(三)赋能企业主导的政产学研合作:以青岛智慧生活科技创新项目为例
企业主导的政产学研合作以市场需求为逻辑起点,企业在技术研发与产品市场化过程中居主导地位,政府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则在政策与科技供给方面发挥支撑作用。
青岛智慧生活科技创新中心项目是“在地性”赋能企业主导的政产学研合作典型案例。该项目由海尔集团牵头,依托青岛市政府政策与资金资源,吸纳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工业软件研究所等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知识供给与人才力量,共同搭建覆盖研发、转化与应用的科技创新平台。
首先,市场牵引是合作起点,地方企业以产业结构与市场需求为导向,规划研发方向与应用场景,确保技术创新与市场实际高度匹配。海尔集团依托青岛作为海洋经济与智能制造重镇的产业基础,主导建立智慧生活人工智能技术实验室、智慧生活安全操作系统技术实验室及开放式创新平台与云服务平台,覆盖从前沿技术研发到成果转化、资源融合与孵化服务全链条,形成以企业为核心的创新驱动结构。其次,地方资源嵌入是核心过程,海尔通过整合本地高校、科研机构和技术人才,将知识、技术与人才嵌入企业研发体系,实现研发资源与产业需求的精准匹配。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工业软件研究所等本地高校与科研院所依托各自在物联网、数据科学、智能控制等领域学科优势,组建高端研发团队,承担关键技术攻关与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成果快速转化。青岛市政府及科技管理部门制定的《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为创新中心建设提供了明确、稳定的制度框架与财政保障。最后,地方产业集群是“在地”合作的结果,通过产业链延展与集聚效应,推动区域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持续放大。青岛智慧生活科技创新中心组建完成五大实验室,共计突破了25项智慧生活关键技术,推动了93项新产品上市,成功引进并培养11个高端研发团队,千亿级产业集群的形成巩固了青岛在全球智慧生活领域的竞争优势,助力青岛发展昂起“强龙头”。
(四)赋能多元协同的政产学研合作:以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项目为例
多元协同的政产学研合作是以政府、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多中心互动为核心,强调在共同发展愿景下实现价值共创与利益共享。
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项目是由苏州市政府、苏州大学、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所以及多家纳米科技企业等单位共同发起,聚焦苏州市纳米科技创新与区域经济发展。
首先,“在地性”驱动目标协同,锚定地方愿景共创。苏州市政府以打造“纳米技术千亿级产业集群”为战略目标,引导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高校与科研院所如苏州大学、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所紧密响应地方科技创新需求,致力于纳米技术成果转化与区域服务;苏州市地方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将现实应用问题转化为研发课题,实现技术创新与商业价值有机融合。其次,“在地性”促进资源互嵌,催化区域要素融合。苏州市政府及工业园区提供政策支持、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资源,确保创新活动的制度和空间保障;企业整合市场资源与产业化能力,加速技术成果落地;高校与科研院所提供科研与人才资源,为关键技术攻关提供学术支撑与智力供给。再次,“在地性”赋能责任共担,增强合作抗逆能力。苏州市政府通过设立纳米技术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承担早期研发阶段的不确定性风险,为创新活动提供稳健支撑;高校及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同应对技术转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研发与市场风险,实现创新链条的风险分散与协作共治。最后,“在地性”推动利益共享,放大区域创新价值。在地方生态与产业链背景下,多元主体通过经济、社会与技术效益的动态分配,实现创新成果的最大化利用。中心成立以来,新增各类国家级平台基地5个、省部级平台基地17个,中心成员自主创办企业46家,转化应用成果超过800项,推动苏州工业园区孵化纳米相关企业近500家,累计撬动产值逾1450亿元。
二、“在地性”赋能政产学研合作的优化路径
(一)扎根地方发展需求,推动政产学研深度衔接协同
“在地性”赋能政产学研合作关键在于深刻把握并精准回应地方发展需求,政产学研合作要扎根“区域”,立足地方资源禀赋开展政产学研合作项目。首先,高校与科研院所需主动突破“自我逻辑”向“嵌入逻辑”转变。高校与科研院所应将学科发展、科研方向和人才培养与地方产业升级、社会治理创新和公共服务提升紧密结合,更直接回应地方现实问题和产业需求。其次,地方企业应充分发挥“问题引擎”角色作用,将市场需求、技术瓶颈及应用痛点转化为政产学研“在地”合作的起点。企业掌握产业前沿现实场景,其需求能够为高校与科研院所提供明确研究导向,实现科研议题从“学术驱动”向“问题驱动”转化。再次,政府在充分发挥“在地性”赋能中扮演关键“需求转译者”角色,将国家及区域发展战略、产业规划与社会发展重点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合作议题。同时,通过政策激励、资金投入与制度保障,为合作提供制度框架与资源支撑,促使各主体在地方发展目标牵引下高效协作,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合作效能与创新价值。
(二)健全赋能保障机制,提升政产学研合作韧性效能
构建科学、动态、可调适的“在地性”赋能保障机制,是提升政产学研合作效能的关键。首先,应完善政策引导机制,增强制度的前瞻性与适配性。地方政府作为制度供给者和合作协调者,应在顶层设计中明确多元主体的权责边界、合作原则与目标导向,通过设计“政策工具包”,将战略导向性政策、操作性政策与激励性政策组合优化,既保障合作目标一致性,又鼓励因地制宜地创新探索,提升合作稳定性与灵活性。其次,应优化合作评价考核机制,推动“在地性”合作价值多维呈现。评价体系应超越单一成果指标,将技术转化效率、产业升级贡献、地方社会治理改善、公共服务提升等纳入核心评价维度,形成涵盖学术价值、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综合体系。再次,应健全资金支持机制,推动资源配置多元化与高效化。通过多元筹资模式构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资金体系,实现战略性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精准投入。最后,积极探索制度化协同治理路径。政产学研多元主体的目标、利益与行为逻辑存在差异,仅靠政策与资金无法完全调和,要推动地方政府、企业、高校与科研院所在项目遴选、资源分配、风险分担与成果共享等环节形成协同治理,打破模块化分工的“墙”。
(三)汇聚多元创新要素,营造区域开放融合创新生态
推动政产学研合作向高效、可持续方向发展,必须突破创新要素分散与合作碎片化局限,将知识、技术、资本、市场与人才等多元要素有机耦合,营造兼具开放性与融合性的区域创新生态。首先,应以地方性平台建设为重要抓手,推动地方创新要素空间布局与功能整合的系统集聚。通过建设区域联合实验室、地方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地域特征创新联合体,将科研能力、政策支持、资本投入与市场需求纳入一体化框架,形成多元创新要素高效耦合与协同联动。其次,应构建联合研发机制与多维交流体系,推动知识、技术、资本与人才在地方创新平台高效流动与优化整合,促使区域创新生态从资源层面“要素集聚”向功能层面“系统融合”转型。最后,在强调“在地性”赋能政产学研合作基础上,应保持适度对外开放,防止地方创新生态陷入“内卷”或“封闭”状态。“在地性”嵌入固然是合作有效性的重要基础,但过度依赖地方资源可能导致短期化倾向与创新闭塞。因此,应适度引入跨区域智力资本、先进技术、产业资源及外部经验,实现地方合作网络与外部创新体系双向联动,将区域创新生态置于更广阔的知识与资源流动体系,提升政产学研合作的韧性、开放性及整体创新能力。
(摘编自《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第2期 作者:赵俊芳 相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