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产教融合的“慢就业”纾解的机制与政策优化

编辑日期:2026-07-08 作者: 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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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在完成学业之后,未按照“毕业即就业”的传统就业模式进入职场,而是选择继续深造、参与短期实习、临时性工作或自由职业等方式延迟就业,形成了“慢就业”现象,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劳动力市场错配理论认为,劳动力供给与职位需求的错位是产生就业困难的重要原因。这启示我们需从教育与产业两个系统的联动中探索解决路径,而产教融合正是将两个系统紧密结合的改革理念,且已成为我国教育改革重要战略举措。

  一、产教融合纾解“慢就业”的作用机制

  (一)供需匹配机制: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动态协调

  搭建教育与产业紧密沟通的桥梁,是高等教育机构人才培养目标更加精准地对接市场需求的必然选择。产教融合通过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让教育与产业直接对话,定期邀请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参与高校专业建设,根据产业发展需求调整专业布局,设立更贴合市场需求的课程内容。如我国深圳技术大学紧扣“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粤港澳大湾区产业需求,积极调整教育体系布局,与知名企业深度合作,开设“腾讯安全英才班”“百度人工智能菁英班”“鲲鹏菁英班”等特色班级,依托企业资源与技术完成人才培养目标,确保毕业生所学即所用。又如德国著名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中,职业学校与企业联合制定培养标准,每隔几年根据技术演进修订培训大纲,以保证技能培养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同步。这种供需紧密对接使德国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6%以上,我国深圳技术大学特色班首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就业市场匹配率极高。

  在深化教育改革与产业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通过建立校企联合培养基地等方式,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有机会直接接触到产业前沿,培养实际工作所需的技能。例如,重庆永川区联合本地制造业基地,实施深度校企合作,每年按企业定向培养标准输送数千名技能人才,保持着近年年均约5万的技能人才输送纪录。日本、新加坡等国同样大规模推行产学合作的带薪实习制度,让学生在毕业前积累企业工作的相关经验,实现供需的预先匹配。新加坡工教院(ITE)的统计结果显示,其开展的“工学交替”项目中,有80%的毕业生留在实习企业,顺利实现从校园到职场的点对点过渡。该模式提升了人才的市场适应度,一定程度上缩短了就业磨合期,在供需匹配机制中发挥着桥梁作用。

  政府还应依托产教融合平台,构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与专业预警机制。经由产教融合信息平台汇聚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数据,按周期发布紧缺人才名录,引导高校对应扩大或缩减相关专业的招生规模。国际已有的技能预测框架所提倡的做法是由政府牵头及多方参与,对未来劳动力市场需求进行前瞻性预估,以此指导教育培训。我国部分区域已开始探索,教育部发布的新专业目录、各省给出的专业预警公告,都可视为供需匹配机制在宏观政策层面的体现。通过这些举措,可以逐步达成人才培养规模及专业结构与产业发展需求的动态适配,减少因供需错位造成的毕业生就业问题。

  (二)能力提升机制:职业素养与实践技能的协同发展

  产教融合把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作为核心,重视职业素养与实践技能的协同发展。在产教融合环境中,构建一个包含理论学习、实践操练、项目实战和职业体验的多维度培养体系。例如,我国山东地区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与海尔集团合作搭建的实训中心,让学生直接加入企业生产流程中,在真实场景里锻炼技能。德国也有类似做法,“双元制”要求学生每周安排3至4天在企业接受培训,安排1至2天在学校学习理论课程,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教育相互印证,为毕业生提前积累2至3年的工作经验。在这样的模式下培养出来的学生,其技术熟练度和职业素养远超其他毕业生。

  产教融合支持高校联合企业共同创建创新实验室和创业基地,鼓励学生参与创新项目或开展自主创业实践,为学生搭建起创业孵化的广阔平台,进而提升其创新创业能力。广东省深圳技术大学与企业联合设立了粤港澳大湾区首家集成电路学院,着力培养克难攻坚型技术人才,训练学生创新思维。其中就有一部分学生团队通过学校孵化器的助力,成功开办了科技型初创公司,实现了从学生到创业者角色的转换。ITE与当地企业和政府携手合作,组建起创新中心,学生在导师带领下完成了实际产品原型开发,诸多项目实现了创业成果的生产力转化。产教融合为学生在校期间搭建了积累创新创业经验的平台,使他们毕业时已获得一定的创新成果或创业项目,能够创造就业岗位,或依靠创新能力实现高质量就业。

  (三)信息畅通机制:校企互动与就业信息的有效传递

  从经济学角度看,产教融合可打造多维度信息共享机制,缓解供需双方的信息阻滞和认知错位。创建多元的线上线下综合性信息交流平台,会成为信息的集散地和校企互动的重要载体。线上平台借助统一的信息发布,帮企业达成招聘需求发布的全区域覆盖,也能依据学生的专业背景与职业意向,实现智能化组合,推送精准的就业动态,提高就业信息的传播效率与精准度。目前国内某些招聘平台和高校就业网已开始尝试结合大数据技术进行功能提升,例如BOSS直聘借助大数据与推荐算法,使小微企业获得更多被看到和被甄选的机会。在深化产教融合的环境背景下,可由政府出面主导搭建全国范围内的毕业生能力画像平台,构建包含候选人教育背景、实习经历、所获荣誉、技能特长等基本信息的画像。岗位画像则需明确岗位职责要求、技能需求、薪资待遇、发展空间等。借助人工智能将传统招聘网站的“单向搜索”模式转变为“双向匹配”,打破求职者和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局面,提高就业匹配率。这种全方位的信息共享机制可有效降低求职环节的不确定性,有望成为就业信息对接的“畅行高速”。

  从社会学角度看,校企深度合作会对学生职业认知和选择产生深远影响。通过定期开展企业参观活动,让学生近距离了解企业生产一线运作、日常运营流程、各部门工作职责以及行业的发展趋势等,依托真实职场体验形成职业认知。还可以邀请企业HR为应届生介绍当前行业的人才需求以及基层岗位的成长道路,使学生认识到一线城市大厂固然吸引人,但二线城市的中小型科技企业也有诸多机会。这些做法可协助毕业生修正过高的期望值,更加实际地看待就业选择。

  二、基于产教融合的“慢就业”纾解政策优化

  (一)政策体系的系统化构建:多元主体协同的制度设计

  深化产教融合涉及教育、产业、人力资源、科技、工信等多个领域,政府应在其中扮演好引导者和协调者的角色。2024年3月,天津市率先发布《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产教融合的地方性法规,对我国依法深化产教融合有着重要意义。再进一步,建议制定《产教融合促进法》,以确立产教融合在国家人才培养、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战略中的关键地位,明晰各主体的责任和权益,使深化产教融合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近年来,我国产教融合试点工作虽已取得积极进展,但仍需更高层面的制度化协调来扩大覆盖面、形成合力。例如政府应完善对产教融合的投入保障和激励机制,设立专项产教融合发展基金,用于支持校企共建项目、基地建设和教师企业实践等。对认定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或经费补贴,允许企业产教融合投资额的30%抵免教育费附加,以激励企业深度参与。

  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体,在政策体系中承担创新培养模式和深化教学改革的重任,应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优化内部考核,增加毕业生就业质量和服务产业发展方面评价指标与权重,主动加强产教融合顶层设计,如成立专门的产教融合办公室统筹校企合作事务。在教育教学上,高校应建立健全内部激励机制,将教师参与产教融合的成果纳入职称评定和绩效考核,鼓励教师积极参与产学研合作,践行“双导师制”,简化聘请企业工程师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导师的流程,减少相应限制,推进产学研协同育人。此外,高校可以探索实施弹性学制和学分互认政策,在不影响正常毕业的前提下,让学生在校期间灵活安排企业实习或创新创业。例如实行三年学习和一年企业实践的“3+1”培养模式,承认实践学分。

  企业作为产教融合的重要参与方,应在政策体系中扮演资源提供者的角色。政策体系应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教融合联盟,吸引更多的上下游中小企业与院校开展合作,扩大企业专家人才库规模,提供更多的实习机会和就业岗位储备。同时应健全企业评定标准,对在校企合作中深度投入、成效显著的企业授予“产教融合贡献企业”称号,鼓励银行在贷款利率和额度以及还款期限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政策体系应鼓励企业设立产教融合基金,开放科研设施和生产环境,为学生提供真实的学习场景。我国重庆永川区多家制造业企业与当地院校共建了31个产业学院,培养的人才大部分留在本地企业就业,实现了校企双赢。而华为公司2013年启动的“ICT学院”(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校企合作项目,更是在十年间达成了与全球范围内2600多家高校的学院共建,培养了大量ICT技术人才,由企业主导的育人项目效果显著。

  (二)关键要素的精准化设计:差异化策略的制定与实施

  在供给侧,政策设计应聚焦在提高教育培养体系人才培养的质量及精准度。一方面,建议高校设立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产业发展需求及就业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可尝试构建“专业动态调整指数”,定期评估各个专业在社会上的需求度与毕业生就业质量。目前某些地区实行的专业“红黄牌”提示制度,恰好是这一思路的实践。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课程体系的改革,新增跨学科课程和新兴技术相关课程,根据教育部定期向社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主动调整相关课程,做好交叉学科的安排设置,保证各专业学生都能接触认识与本领域相关的新技术、新趋势。

  在需求侧,需着重提升企业参与度与招聘匹配效率。首先,扩大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认定范围,带动更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参与进来。政府除了实施税收减免之外,还可实施见习补贴办法,对提供一定数量实习或见习岗位且留用毕业生的企业发放一定数目的补贴,降低企业用人初期成本。其次,加快就业服务及招聘模式的创新步伐,除了把大数据和AI技术整合运用到“智慧就业”里,提升就业匹配效率,还要鼓励招聘进园区、行业专场招聘、线上直播带岗等多样招聘模式,增强信息传播的广度和匹配的精度。最后,要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允许企业将用于产教融合的开支在税前加计扣除,税务部门也可借助信息化手段,打造实用便捷的线上申报平台,简化申报材料流程,缩短审批占用周期,让企业及时享受到税收优惠。

  在环境侧,要持续维护就业环境的公平健康。为推动高校及企业在产教融合阶段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需积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益分配机制,按照双方在项目中的投入、贡献和风险承担状况,合理分配知识产权的归属和收益分配比例,制定明确的规范和监管办法,保障双方之间的合作长期稳定开展。同时,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行为的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维护就业的公平秩序,减少毕业生由于户籍、性别等因素在求职中遭遇的不公平现象,避免他们因此对就业灰心而选择逃避式的“慢就业”。

  (三)政策实施的动态化路径:渐进改革与反馈调整的机制

  面对“慢就业”这一复杂且动态的社会现象,政策实施应采取“渐进式”改革,并建立有效的反馈调整机制,可采用“试点先行—评估反馈—逐步推广”的动态实施路径。

  第一,政策推行时预先开设试点,打造产教融合纾解“慢就业”现象的示范区与实验点。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地区或行业作为试点,如经济发达地区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率先实施产教融合政策。在某一区域内集中推进产教融合相关政策,诸如专业布局调整、企业激励政策、创新实习模式等,形成示范效应。在示范区内,政府、高校与企业通力合作,结合当地产业特色与人才需求,系统实施改革措施,并允许高校在学制设定、学分互认、导师选聘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为改革摸索前行道路。

  第二,建设科学合理的政策效果评估及动态反馈体系。传统的政策评估多倾向于定性分析,缺乏定量指标支撑,因此建议设立一个多维度、可量化的产教融合政策评估指标体系,包括人才培养维度(学生就业竞争力、职业素养、创业能力)、就业质量维度(就业率、薪酬水平、岗位匹配度)、技术创新维度(专利申请数量、科技成果转化率、创新成果影响力)、企业参与维度(企业资金投入、实习岗位供给数量、课程开发参与程度)、社会效益维度(区域产业经济带动效果)。如果评估结果证实某一措施(如见习补贴、专业预警)在试点过程中显著降低了“慢就业”率,则可考虑把该措施进行全面推广。反之如果效果不明显或出现新问题,就需要对措施进行调整或者替换。此评估政策的执行并非一成不变地落实,而是需要依照实际效果不断进行动态优化。针对“慢就业”这样成因错综复杂的问题,这种“边试点探索、边评估效果、边修正策略”的方法有利于找到最优解。

  第三,逐步扩大政策推广范围,实现从点到面的扩散。可以率先在同类型地区(比如将东部某市的经验推广到其他东部城市)复制试点成功经验,再上升到省级乃至全国层面推行统一政策。一些改革可能需要跨地区、跨部门协调,则在积累经验后由上级部门牵头统一推进。需要强调的是,全国推广也应留有灵活度,允许各地结合自身产业和高校特点进行差异化调整,而非简单复制,既有统一方向,又鼓励因地制宜、实时调整。通过渐进扩散,既降低了政策一刀切带来的风险,又能不断积累经验、增强政策信心。从长远看,随着这些产教融合政策在全国铺开,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态将逐步改善,“慢就业”现象有望得到系统性纾解。

  (摘编自《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刊》第1期  作者:张薇 秦惠民)